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面向三农、提高效率、服务群众”的原则,实行农林牧业局政务公开承诺制度,规范管理,优质服务。
二、工作人员上岗时统一佩带胸卡,着装整齐,举止稳重,做到礼貌待人,态度和蔼,热情真诚,言语文明,有问必答,细致周到。
三、对外来办事的所有人员热情接待。来人所办事项属于自己承办范围内的,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不推委、拖延、刁难;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也要协助将来人引领到有关负责人或当事人,如果相关负责人不在时,主动联系帮助,并对前来办事人员讲明情况。
四、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法律进行各项审批工作,做到依法办事,不接受前来办事人员的任何馈赠、吃请和娱乐活动。
五、在服务方式上遵循“立即办、承诺办、联合办、预约办、解答办”等办理制度,努力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
六、做到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决不多收、乱收。。
七、工作人员在管理服务中,如违反以上承诺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初次给予警告批评,并视具体情况处以100-300元罚款;第二次将给予停职检查处理;造成重大影响或被投诉2次以上的,限期调离岗位。
八、金凤区监察局负责监督以上承诺,并于受理来访来信投诉后三日内向投诉人员通报调查处理结果。监督投诉电话:5011047 501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