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川市金凤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全体干部职工向社会郑重承诺:热情接待每一位办事者,耐心解答各种问题,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 ” 的工作作风,让办事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坚持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标准,抓好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 ,促其健康发展。
三、监督检查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的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消费者投诉三日内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协助办理旅行社成立等事宜。申报材料完备,符合要求,受理后,五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
五、协助办理网吧、歌舞厅、音响店、印刷厂、打印部等成立事宜。三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
六、文化、体育、旅游方面协会的申报。材料完备,符合要求的,受理后,三日内办理完毕。
七、电影许可证、电影机械的年审,自申报之日起, 10天内办理完毕。
八、做到办事程序公开。
九、工作人员在管理服务中,如违反以上承诺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初次给予警告批评,并视具体情况处以 100-300元罚款;第二次将给予停职检查处理;造成重大影响或被投诉2次以上的,限期调离岗位。
十、金凤区监察局负责监督以上承诺,并于受理来访来信投诉后 3日内向投诉人员通报调查处理结果。监督投诉电话:5011047 501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