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二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耐心解答各种咨询,及时帮助解决各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
事件,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应 。
三.残疾人申办残疾证,经体检符合条件,手续完备,核发残疾证。每月 10 日起发证。
四.每月 30 日上午(逢节假日顺延),为病情稳定的特困精残患者,发放精防药品。
五.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
六.工作人员在管理和服务中,如违反以上承诺内容造成不良影响或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初次给予警告或批评,并视具体情况处以 100 — 300 元罚款;第二次将给予停职检查处理;造成重大影响或被投诉 2 次以上的,限期调离岗位。
七 金凤区监察局负责监督以上承诺,并于受理来信来访投诉后 3 日内向投诉人员通报调查
处理结果。监督投诉电话: 5011047 501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