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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苗木档案 做好林木种苗自检准备工作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3-19 10:32

保障金凤区种苗市场的平稳发展,提高我区苗木质量,确保2019年春、秋季造林用苗安全,我局区范围内开展质量抽检相关的准备工作对各生产经营企业所销售、产出的苗木建档情况进行了摸底。

这次主要对从事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企业单位进行了抽查,从检查苗木生产经营档案的建档情况看,一是大部分企业单位能够认真落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按规定建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档案,少部分的生产经营企业对苗木生产经营使用档案的建立意识模糊,资料不够完善,虽然知道生产销售的苗木随车携带三证一签,但是落实制度不严谨,往往都是随后补充完善再送至生产经营户手上,没能做到随车携带;二是苗圃地生产的苗木按规定要求分春季、秋季一年两次时效6个月,由检疫部门进行的植物检疫,经检疫合格后出具产地检疫证,大多数生产企业能够落实,但有产地检疫证逾期现象,少数企业对苗木质检意识淡薄,苗圃地未做过苗木质检;三是各备检企业对苗木自检制度落实较差,由于受资金收支约束,苗圃地实有工作人员有限,多数企业都是临时雇工,不能按规定每年对苗圃地所有种植的苗木进行自检。

通过这次检查对生产经营企业苗木使用建档的摸底情况看,今后需要更好的落实种苗质检工作、苗木生产经营使用的建档工作、标签制度的执行工作。规范苗木生产经营档案,落实好标签使用制度,督促生产企业每年两次对所产出的苗木进行植物质检,推进苗木自检工作常态化,确保我区苗木质量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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