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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党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星级社区考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8-26 来源:银川市金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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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 有关部门、单位 :
  为进一步提高 “ 星级社区 ” 创建水平,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 2009 年 “ 星级社区 ” 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辖区内符合自治区 “ 星级社区 ” 考核评估标准的社区。
  二、考评依据
  1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星级社区考核评估标准的通知》(宁民办〔 2006 〕 134 号);
  2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星级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试行)》(宁政办发〔 2006 〕 140 号);
  3 、《金凤区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的意见》(银金党发〔 2003 〕 52 号)。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 、 2009 年 8 月 20 日 至 8 月 25 日 ,各街道根据自治区 “ 星级社区 ” 考核细则,填写《星级社区申报表》,撰写申报材料一式 3 份( 3000 字左右),由街道办事处汇总后,于 8 月 25 日 前报送金凤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局)。
  2 、 8 月 26 日 —8 月28 日 ,由 纪检委、 组织部 、妇联、团委、残联 ,民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卫生食品商品监督管理局、计生局、文体旅游局、文明办、公安分局组成金凤区星级社区考评小组,采取听、看、测、评的方式进行考评验收。
  3 、 8 月 31 日 —9 月6 日 ,金凤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民政局)汇总考评结果,并提出 “ 星级社区 ” 命名初步意见 。
  4 、 9 月 7 日 ,金凤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各社区创建情况进行总评,拟定 “ 星级社区 ” 命名初步意见。
  5 、 9 月 8 日 —10 日,对金凤区审批的 “ 三星级社区 ” 进行命名;向市民政局申报拟评 “ 四星级社区 ” 、 “ 五星级社区 ” 名单及相关材料。
  四、评选要求
  1 、各有关单位、街道要提高对创建 “ 星级社区 ” 的认识,加 强对 “ 星级社区 ” 考评工作的领导,指导各社区做好考评各项工作 。
  2 、考评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公开 。并广泛听取社区居民、单位意见,切实提高考评工作质量。
  3 、各街道、有关部门要严明纪律,严格按程序开展考评,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作假现象,取消考评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4 、 考评小组成员单位 于 8月 24日前将参加考评的工作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电话)报金凤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局)。联系人:尤媛,联系电话: 5066242。
  附:金凤区星级社区验收考评工作日程安排表
  
  
  银川市金凤区党委办公室
  银川市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2009 年 8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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