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颂歌献给党”歌咏比赛暨“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颂歌献给党”歌咏比赛
暨 “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活动 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市属相关派出机构:
为庆祝 新中国成立 60周年 和宁夏解放 60周年,进一步加强金凤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歌唱伟大祖国,讴歌改革开放,展示金凤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鼓舞斗志,凝聚力量,团结各族人民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 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核心区 的伟大实践中去,为金凤区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精神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 “颂歌献给党”歌咏比赛暨 “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和形式
歌咏比赛以歌颂党、歌颂祖国、创建文明和谐为主题。以合唱为主要形式。
二、主办及承办单位
歌咏比赛由金凤区党委主办,宣传部、 组织部、机关工委、文体旅游局 具体承办,组织工作由宣传部牵头落实。
三、活动安排
(一) “颂歌献给党”歌咏比赛
1 、参赛范围: 各镇、街道,区直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城管局、卫生局、金凤区地税局、金凤区国税局。
2 、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定于 2009年 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比赛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
(二) “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活动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发动城市社区、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以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广泛参与大家唱活动。要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各自特色,以街道社区、车间班组、村委会等为单位,利用文化广场、社区居民活动中心、工人俱乐部、青少年宫、农村文化站等文化活动场所,通过组织专业和业余文艺工作者进行辅导,举办演唱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公众学唱传唱爱国主义歌曲,使活动广泛覆盖各类群体,真正落实到基层。
四、参赛要求
1 、组队规定: 各单位组织 60人以上的合唱队伍,要有一名领队,且以机关干部为主体(领唱、指挥除外),单位领导要带头参加。
2 、组队要求:各镇、街道、机关工委、教育系统、政法系统、卫生系统、农业水务系统、工业经统系统、城管局、金凤区地税局、金凤区国税局要单独组队参赛。各单位人数不足时,可适当邀请辖区文明单位、企业派人参加。
3 、参赛曲目: 各参赛队参赛曲目 2首,时间不超过 12分钟(含上下台时间),必须是推荐歌曲中的曲目(曲目附后),要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改革开放 30年取得的成果为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4 、报名: 各参赛队务必于 6月 9日 前将确定的歌曲名称、参赛人数和领队名单报宣传部。
5 、服装要求整洁、统一、美观、大方。
五、 评奖
1 、本次歌咏比赛设一等奖 2名,二等奖 3名、三等奖 5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2 、邀请相关专家、金凤区知名艺术爱好者组成评审组,对比赛进行讲评。
六、具体要求
1 、为保证歌咏比赛有序开展和顺利进行,金凤区专门成立大赛活动组委会,宣传部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文化体育旅游局具体负责大合唱比赛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并做好曲目筛选、节目辅导和承办服务工作。组织部要将此活动做为“党建月”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年终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考核,并加强日常督导。
2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织、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协作,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3 、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歌咏比赛为契机,广泛开展“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活动,领导干部要亲自参与、带头学唱。要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过程中感受祖国和家乡的深刻变化,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从而更加坚定坚持改革开放、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加快金凤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4 、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精心设计形式和载体,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活动。要充分运用文化广场等群众性活动场所,最大限度地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活动真正普及群众。要发挥各级各类表演艺术团和文艺骨干的作用,组织广大专兼职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传授辅导。
附:歌咏比赛推荐曲目( 100首)
银川市金凤区党委办公室
2009 年 6月 4日
暨 “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活动 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市属相关派出机构:
为庆祝 新中国成立 60周年 和宁夏解放 60周年,进一步加强金凤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歌唱伟大祖国,讴歌改革开放,展示金凤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鼓舞斗志,凝聚力量,团结各族人民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 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核心区 的伟大实践中去,为金凤区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精神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 “颂歌献给党”歌咏比赛暨 “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和形式
歌咏比赛以歌颂党、歌颂祖国、创建文明和谐为主题。以合唱为主要形式。
二、主办及承办单位
歌咏比赛由金凤区党委主办,宣传部、 组织部、机关工委、文体旅游局 具体承办,组织工作由宣传部牵头落实。
三、活动安排
(一) “颂歌献给党”歌咏比赛
1 、参赛范围: 各镇、街道,区直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城管局、卫生局、金凤区地税局、金凤区国税局。
2 、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定于 2009年 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比赛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
(二) “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活动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发动城市社区、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以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广泛参与大家唱活动。要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各自特色,以街道社区、车间班组、村委会等为单位,利用文化广场、社区居民活动中心、工人俱乐部、青少年宫、农村文化站等文化活动场所,通过组织专业和业余文艺工作者进行辅导,举办演唱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公众学唱传唱爱国主义歌曲,使活动广泛覆盖各类群体,真正落实到基层。
四、参赛要求
1 、组队规定: 各单位组织 60人以上的合唱队伍,要有一名领队,且以机关干部为主体(领唱、指挥除外),单位领导要带头参加。
2 、组队要求:各镇、街道、机关工委、教育系统、政法系统、卫生系统、农业水务系统、工业经统系统、城管局、金凤区地税局、金凤区国税局要单独组队参赛。各单位人数不足时,可适当邀请辖区文明单位、企业派人参加。
3 、参赛曲目: 各参赛队参赛曲目 2首,时间不超过 12分钟(含上下台时间),必须是推荐歌曲中的曲目(曲目附后),要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改革开放 30年取得的成果为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4 、报名: 各参赛队务必于 6月 9日 前将确定的歌曲名称、参赛人数和领队名单报宣传部。
5 、服装要求整洁、统一、美观、大方。
五、 评奖
1 、本次歌咏比赛设一等奖 2名,二等奖 3名、三等奖 5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2 、邀请相关专家、金凤区知名艺术爱好者组成评审组,对比赛进行讲评。
六、具体要求
1 、为保证歌咏比赛有序开展和顺利进行,金凤区专门成立大赛活动组委会,宣传部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文化体育旅游局具体负责大合唱比赛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并做好曲目筛选、节目辅导和承办服务工作。组织部要将此活动做为“党建月”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年终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考核,并加强日常督导。
2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织、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协作,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3 、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歌咏比赛为契机,广泛开展“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活动,领导干部要亲自参与、带头学唱。要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过程中感受祖国和家乡的深刻变化,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从而更加坚定坚持改革开放、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加快金凤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4 、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精心设计形式和载体,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红色经典歌曲大家唱”活动。要充分运用文化广场等群众性活动场所,最大限度地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活动真正普及群众。要发挥各级各类表演艺术团和文艺骨干的作用,组织广大专兼职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传授辅导。
附:歌咏比赛推荐曲目( 100首)
银川市金凤区党委办公室
2009 年 6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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