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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征 地 公 告
金凤区预公告〔2019〕04号
时间:2019-11-13 来源: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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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包银高速铁路建设,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拟将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平伏桥村10-21队部分集体土地和宁夏阅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农用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银川至惠农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拟征地位置北起芦花沟、南至客车整备所储备地地段,拟征地面积约93公顷。

二、拟征地的规划用途:包头至银川高速铁路建设项目。

三、征地程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银川市金凤区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四、征地的补偿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5〕101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及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银政发〔2010240号)有关规定。

五、听证程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需要听证的,应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由银川市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原金凤区拆迁办)负责接收。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六、征地主体:本次征地工作由银川市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原金凤区拆迁办)组织,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实施,被征地村组要积极配合并做好被征地村民的思想工作及征地补偿费的兑付工作。

七、有关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地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20191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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