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确认农村黑臭水体信息的通知》(宁环发〔2020〕73号)要求,我区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文件要求,经组织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良田镇、丰登镇对辖区农村水体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黑臭水体,现向社会公布排查结果。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金凤分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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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