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乡村振兴局关于稳定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的公示
按照宁夏审计厅进驻自治区扶贫办开展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线索整改要求,根据实际核查情况,经金凤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现将17户(81人)稳定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10天(2021年6月7日至6月1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金凤区乡村振兴局举报或反映。监督电话:0951—5131011
附表:稳定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名单
金凤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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