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21〕7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宁夏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凤区2021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2021年,金凤区已完成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节能型机械冷库2座。2021年11月26日,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经验收,2家经营主体建设的各类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符合项目建设要求,验收合格,现将验收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验收结果有问题的,请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办公室举报(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对反映有问题的企业经核实后取消项目补贴资金。公示期2021年11月27日-12月3日。
投诉电话: 0951-5031011
来信、来访地址: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附件:1.节能型机械冷库验收登记表
2.2021年金凤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兑付公示表
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