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经过严格的材料核实后,对提交材料的一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 10月 25日至 10月 31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到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反馈,(联系电话:0951-5031011)。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核查合格单位(限制性农药除外):宁夏润丰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南天
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