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部分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24号)精神,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兴经济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扶优扶强,引领带动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经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专家评审,党组会议研究,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实施创建单位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分配
中央财政资金98万元,遴选2家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标准化创建,每个创建单位奖补6万元;遴选4家农民合作社组织开展培育智慧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试点,每个试点单位奖补20万元;遴选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联农带农示范单位,每个创建单位奖补6万元。按照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和会议研究结果,根据申报项目实施内容评审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选取6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实施项目
1、银川市金凤区俊鹏家庭农场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
2、银川市金凤区富友蔬菜瓜果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
3、宁夏益民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智慧农业培育试点项目
4、银川王虎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智慧农业培育试点项目
5、银川鸿盛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智慧农业培育试点项目
6、宁夏聚百农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农带农创建项目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22年7月-2022年11月底
现将金凤区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项目评审及确定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27日18时前,可打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向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并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期限: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7日,监督电话:0951-5056303。
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