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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2-10-25 来源:金凤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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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帮扶工作,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现就做好疫情期间临时救助工作做如下公告。

一、救助范围及办理流程:根据自治区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不区分是否为宁夏户籍,不区分是否为本地户籍,由所在地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应救尽救

1对家庭成员均为灵活就业人员且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因疫情原因被隔离或封控(含静默)管理,暂时无法工作的困难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镇(街道)申请,由镇(街道)审核通过后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2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 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 可向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镇(街道)申请,由镇(街道)审核通过后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3对因病、因残、因创业失败等原因长期无法就业,造成生活困难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镇(街道)申请,由镇(街道)审核通过后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4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和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可向急难发生地镇(街道)报备,由急难发生地镇(街道)审核通过后进行实物救助。

5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保 边缘人口、返贫易致贫人口,可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镇(街道)报备,由镇(街道)审核通过后进行实物救助。

6确诊病例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孤儿、低保边缘人口、返贫易致贫人口,可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镇(街道)报备,由镇(街道)审核通过后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二、申请受理方式:困难群众可通过“我的宁夏APP”网上申请救助,实现救助“不见面”线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也可拨打有关单位救助服务热线咨询政策或求助。

三、金凤区民政局及各镇、街道办事处服务热线

序号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金凤区民政局

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金凤区政府大院3号楼3

马小军


8238956


2

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

金凤区正源街与康平路交叉路口向西100

姜丁瑜


7680239


3

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

金凤区黄河东路与尹家渠南街交叉口向西200

王淑莹


5192932


4

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

金凤区黄河东路与庆丰街交叉口向南200

李肖

6823212


5

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

金凤区福州南街与银啤巷交叉口向西50

杨丽

3060373


6

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

金凤区通达南街居安南巷139

姜玲娟


3069970


7

贺兰山中路街道办事处

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二楼(宁安北街140)

刘宁


3836210


8

良田镇

金凤区良田镇银兴路北

于志伟


5989616


9

丰登镇

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

王丹


6078877


温馨提示:上述电话热线于1024日起,每天9:00—18:00开通服务。服务时段外如有紧急情况,请直接拨打24小时政务服务热线12345,后续如有调整,将及时告知。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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