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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福彩公益金支持微志愿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3-04-07 16:01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升志愿服务品牌效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围绕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民生保障等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民政志愿服务品牌。金凤区民政局按要求,实施自治区福彩公益金支持微志愿服务项目培育项目,现就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主要内容

组织开展微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在金凤区范围内实施3个微志愿服务项目,给予每个项目引导性扶持资金3万元,支持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二、申报条件

申报培育的志愿服务项目应当符合《志愿服务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061—2015)《志愿服务基本术语》(MZ/T148—2020)《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规范》(GB/T40143-2021)的相关规定,志愿服务项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在一定的周期内,面向特定服务对象或领域开展的,具有明确的服务目标、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保障的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同时,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及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为依托,采取“社工+志愿服务”模式开展的项目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申报类型

(一)社区公共服务。协助社区拓展各种公共服务职能,提供政策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涉毒和社区矫正人员社会融入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等服务。

(二)“一小一老”服务。为集中供养人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关爱照顾、暖心陪伴等服务。

(三)“一残一困”服务。为病残人员、农村留守人员、外来流动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必备生活物资、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服务。

四、实施步骤

()申报阶段(2023324-415)金凤区民政局印发实施微志愿服务项目培育计划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培育对象。由金凤区民政局开展申报项目征集、申报材料整理、项目筛选等工作。

()评审阶段(2023415-420)由金凤区民政局组织开展筛选评审工作,确定培育对象报自治区民政厅备案,并通过民政厅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社会公示无异后方可进行培育。

(三)培育阶段(2023年4月21日-12月1日)。拨付项目引导性扶持资金,培育对象依法依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由金凤区民政局对培育对象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进行督促指导。自治区民政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个培育对象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总结阶段(2023年12月2日-12月30日)。项目培育期满后,自治区民政厅将通过路演展示、集中评审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社会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估,评选优秀项目,并将项目成熟经验和做法汇编成册,向全区志愿服务组织推广。

五、项目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统筹规划,积极申报微志愿服务项目415日前将《2023年度“微志愿服务项目”培育计划申报表》,报送至金凤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二)创新融合,注重示范引领。各社会组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明确服务目标、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保障。创新“社工+志愿服务”模式,促进微志愿服务项目培育计划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有机融合。积极探索经验做法,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创新基层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聚焦服务,广泛宣传。各社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广泛宣传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项目。

联系人:金凤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韩薇

联系电话:0951-4125576

电子邮箱:353892605@qq.com

附件:《2023年度“微志愿服务项目”培育计划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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