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公示公告

金凤区2023年第二、三季度种植业、森林农业保险承保情况公示
时间:2023-11-27 来源:金凤区财政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按照《金凤区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按照遴选结果,在金凤区开展了种植业和森林保险,并经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自然资源局验收审核,现将2023年第二、三季度种植业、森林保险明细公示如下,公示期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4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疑问,请致电0951--503630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