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部分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18号)精神,和《金凤区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成立项目验收小组,于2024年5月31日对宁夏鼎丰鸿昇种植产业化经营专业合作社实施的鼎丰鸿昇设施蔬菜基地综合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银川市兴顺源锦蔬菜专业合作实施的锦旺农产品加工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宁夏乐嘉欢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的宁夏乐嘉欢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力提升项目进行验收,于2024年9月18日对宁夏金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的智能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进行验收,以上项目经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向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
监督电话:0951-5056303
银川市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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