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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多措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管理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11-05 02:14

1031日,记者从金凤区财政局获悉,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加快了辖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了百姓的生产生活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促进项目建设,金凤区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自2017年以来,要求财政奖补资金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项目统一进行招投标,财政奖补不超过50万元的进行委托施工,加快项目建设。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水利、交通等部门以及村监会成员对已完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所有完工项目必须提交审计部门审核,由审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作出审核,对无审核结果的项目一律不予支付奖补资金。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直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施工单位将项目资金支付的相关资料经由镇、涉农办事处财务人员审核后,提交到财政局,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为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主体责任,规范“一事一议”项目内控程序,2018年以来,“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开始实行镇报账制。

按照一事一议项目批复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镇和涉农办事处,由乡镇和涉农办事处按照项目施工进度直接将资金支付到施工单位;各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申报、项目批复、项目验收、项目审核等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基础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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