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03/2019-00065 文  号 金应急发〔2019〕54号 生成日期 2019-11-01
发布机构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7·27 、 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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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中宁县众源劳务有限公司工人 “7·27”窒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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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2019727日下午1725,在金凤区良田镇泾龙村安置区项目二标段A区施工现场,发生一起一名施工人员被掩埋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中的有关规定,2019年8月2日,经金凤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由金凤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张涛任组长,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工会、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良田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为成员中宁县众源劳务有限公司工人7·27”工人窒息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金凤区纪委监委、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全程参加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并形成了《中宁县众源劳务有限公司工人7·27”工人窒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妥否,请批示。

     附件:《中宁县众源劳务有限公司工人7·27”工人窒

             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银川市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20191021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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