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30日上午9时24分,金凤区长城中路和福州北街交汇处东南侧碧桂园嘉誉里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经金凤区人民政府同意,由金凤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由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金凤区公安分局、总工会、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黄河东路街道办相关人员组成的宁夏忠联伟业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9·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并邀请金凤区纪委监委、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全程监督事故调查。
依据《宁夏忠联伟业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9·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和《金凤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宁夏忠联伟业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9·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此次事故一起工人项目工地停电停止作业期间,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差,擅自走出塔吊驾驶室,不听劝阻高处坠落致其死亡的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之规定,经严格审核,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8日—12月24日,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银川市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传真):0951-5050314
电子邮箱:jfqajj@163.com
银川市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