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03/2020-00016 文  号 金应急发〔2020〕27号 生成日期 2020-11-05
发布机构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千场培训进社区 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开展“千场培训进社区” 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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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升社区应急能力,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千场培训进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千场培训进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同时结合金凤区实际,现就金凤区开展“千场培训进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制作发放应急手册、观看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科普专题片。

(二)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宣讲,应急救助演练。

(三)普及心肺复苏急救包扎知识,现场模拟示范操作。

(四)在社区网格图的基础上纳入社区风险点等要素,使居民熟悉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逃生路线。

(五)帮助社区完善应急预案等。

    、培训安排

    (一)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自2020915日至10月底完成。

    1.准备阶段:各镇、街道积极组织动员,918日前将培训对象名单报送至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2.培训阶段:9月21-10月底,各镇、街道配合培训机构有序开展培训活动;

 3.活动范围和任务:本次活动在金凤区辖区内开展,各镇、街道报送的培训对象名单全部人员。

三、培训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千场培训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深刻认识到宣传教育活动是向全社会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传播应急管理文化,防范各类灾害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质举措和现实需要,要结合这次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查找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2.培训活动期间,应急管理局将不定期监督检查培训情况及宣传教育效果,请各社区培训结束后认真填写《“千场培训进社区”监督检查表》(附件3),并将监督检查表上报至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同时要求培训机构帮助完善社区应急预案,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实地考察社区环境并制定社区风险示意图和应急疏散示意图

3.培训社区负责安排培训场地和组织居民参与(城市社区不得少于50人,农村社区不得少于100人),培训机构负责培训所需软硬件设施。

4.各镇、街道要全方位的向辖区内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学校师生和居民普及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并完善社区应急预案及防灾减灾“两张图”,做好信息报送和影像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安全有序,取得实效。

5.为了认真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培训社区配合培训机构做好参加居民个人体温登记,并确保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培训场地通风,消毒工作。

 

联系人:魏彦霞

联系电话:5050314      邮箱:jfqajj@163.com

 

 

附件:1.2020年培训社区分布表

      2.2020年“千场培训进社区”防灾减灾宣教活动

培训对象名单

          3.2020年“千场培训进社区”防灾减灾宣教活动

监督检查表

           

     银川市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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