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实施以来,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推动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落地,为进一步鼓励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主动报告事故隐患,充分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企业员工主动发现、内部报告、全力消除事故隐患的良性循环机制,现选取贺金凤区危化领域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事例进行公布。
案例1
2025年7月30日,宁夏富瑞特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当班班长胡某发现,等待卸油车辆甘MXXXX在等待卸油时,卸油管口汽油有轻微泄露,胡某立即向公司负责人上报隐患,并组织人员处置,及时有效消除安全事故风险。经公司核实,上报情况属实,符合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条件,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胡某奖励人民币200元、对参入处置的当班人员陈某、惠某及袁某各奖励人民币100元。
案例2
2025年9月13日,宁夏正源油品有限公司满城北街站员工丁某在执行班前设备巡检任务时,发现油罐区一具35kg灭火器存在泄压故障,发现问题后,丁某第一时间上报,站经理随即组织人员对故障设备进行隔离存放,并协调更换备用灭火器,及时消除了油罐区潜在安全隐患。经核实,丁某上报隐患符合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奖励办法》中“主动发现并上报重大、较大级隐患或关键设备故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奖励条件,按照事故隐患奖励制度标准,给予丁某人民币50元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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