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6年03月09日
来源: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公示 |
处罚要素名称 | 内 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金凤区)应急罚〔2026〕0002号 |
案件名称 | 银川市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对宁夏宝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
违法事实 | 宁夏宝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许可他人挂靠公司经营资质,并出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给他人出售原油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其取得的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105A规定,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110000元(壹拾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110000元(壹拾壹万元整) |
处罚金额 | 110000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宝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 | 91640100MAXXXXXX88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宁夏宝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22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7.1.21 |
处罚机关 |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信息提交科室 | 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