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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11H37228029N/2026-00005
  •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
  • 2026年03月09日
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6年03月09日 来源: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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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要素名称

内 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金凤区)应急罚〔20260002

案件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对宁夏宝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违法事实

宁夏宝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许可他人挂靠公司经营资质,并出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给他人出售原油

处罚依据

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其取得的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105A规定,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110000元(壹拾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10000元(壹拾壹万元整)

处罚金额

110000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宝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

91640100MAXXXXXX88

法定代表人姓名

宁夏宝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6.1.22

公示截止日期

2027.1.21

处罚机关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信息提交科室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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