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2021年6月29日下午16时左右,位于金凤区亲水北街与培华路交会处海珀兰轩二期项目工地,工人在17号楼与9号楼中间的地下车库安装应急照明灯的过程中触电昏迷,后经自治区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中相关规定,经金凤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由金凤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6·29”触电一般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一、调查组组成人员
组 长:
高 亮 金凤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鲍永祥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帅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成 员:
王震怀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陆银宁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孙志伟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金凤中队工作人员
李岩峰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路金川 金凤区总工会权益部部长
闫幸福 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安全生产专干
刘忠和 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专干
高 翔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队大队长
李 杨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人员
余小红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人员
同时,邀请金凤区纪委监委、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二、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三、调查组工作方法及职责分工
(一)综合组
主要负责信息报送、协调内务、对外联络、宣传报道汇总总材料、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组成人员:王震怀、陆银宁、刘忠和、余小红
(二)技术分析组
收集现场资料、物证,对事故现场技术状况分析,并对事故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写出技术调查报告。
组成人员:李岩峰、高 翔、闫幸福、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家一名
(三)管理调查组
主要负责调查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负责提供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写出管理组调查报告。
组成人员:孙志伟、路金川、李 杨
四、工作要求
1、各调查组按照职责分工,法律程序迅速开展工作。
2、调查组组与组之间、成员与成员之间要互相配合,严禁推诿扯皮。
3、在事故调查中,要严格保密制度,严格廉洁自律。
银川市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