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03/2021-0000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8-05
发布机构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成立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29”触电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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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2021年6月29日下午16时左右,位于金凤区亲水北街与培华路交会处海珀兰轩二期项目工地,工人在17号楼与9号楼中间的地下车库安装应急照明灯的过程中触电昏迷,后经自治区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中相关规定,经金凤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由金凤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6·29”触电一般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一、调查组组成人员

组  长:

高  亮  金凤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鲍永祥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帅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成  员:

王震怀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陆银宁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孙志伟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金凤中队工作人员

李岩峰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路金川  金凤区总工会权益部部长

闫幸福  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安全生产专干

刘忠和  金凤区满城北街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专干

高  翔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队大队长

李  杨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人员

余小红  金凤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人员

同时,邀请金凤区纪委监委、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二、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三、调查组工作方法及职责分工

(一)综合组

主要负责信息报送、协调内务、对外联络、宣传报道汇总总材料、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组成人员:王震怀、陆银宁、刘忠和、余小红

(二)技术分析组

收集现场资料、物证,对事故现场技术状况分析,并对事故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写出技术调查报告。

组成人员:李岩峰、高  翔、闫幸福、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家一名

(三)管理调查组

主要负责调查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负责提供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写出管理组调查报告。

组成人员:孙志伟、路金川、李  杨

四、工作要求

1、各调查组按照职责分工,法律程序迅速开展工作。

2、调查组组与组之间、成员与成员之间要互相配合,严禁推诿扯皮。

3、在事故调查中,要严格保密制度,严格廉洁自律。

银川市金凤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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