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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202/2018-0148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11-14
发布机构 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2023年北京中路街道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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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北京中路街道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按照市、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安排,强化工作措施,拓展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化发展。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工作目标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矫正工作例会,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鉴定与奖惩等,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漏管、脱管,减少或杜绝再犯罪。

  二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力军作用,着力培育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能手,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解决有人做社区矫正工作,有能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是进一步严格矫正监管措施。加强分析排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对策,将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抓好分类管理,对重点人员做到重点监控、重点教育、重点帮助、重点转化,对不服从管理、矫正效果不明显、有一定潜在风险的对象,加大鉴定力度,对需要收监的对象,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议,切实提高矫正工作的实效。加强流动人员的监管,完善“托管”措施,严格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对因务工、就学、探亲、就医等需要短期或长期外出的,认真落实责任审批。

  四是进一步落实开展矫正教育学习。在集中教育方面,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努力达到“认罪服法”的矫正目的;在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做到“专人有专工”,开展对口矫正,形成矫正长效机制。

  五是进一步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差异分别制定矫正方案,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个人档案,不同类型区分记录。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平台。对解矫对象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解矫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二)工作措施

   1、进行摸排梳理。年初,对在册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进行摸底、调查。对社区服刑人员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谈话了解,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详细记录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目前的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2、落实日常监管。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在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汇报时给予不同的引导,根据个人身体、工作状况,分别安排社区服务,参加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对于个别不服从管教的,依法予以严惩。

  3、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社区、家庭、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多方位、多层次的矫正教育。

  4、开展技能培训。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咨询和技能培训,强化技能素质,提升就业能力,克服心理问题,树立就业信心,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5、提高队伍素质。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素质,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按上级部门要求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并实行动态管理。

  6、搞好系统维护。安排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维护,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高效运作、安全稳定,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办事效率和科技含量,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7、树立改造典型。对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作为社区服刑人员的正面典型大力宣传,激励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改造。

  8、严格请假规定。对假释及重点对象不予批长假外出。对请长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按照本人申请,经社区同意后报街道矫正办呈报金凤区矫正办审批,社区服刑人员凭准假条外出。对不请假外出的一经发现应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和批评教育,并给予必要的行政惩处。

  9、抓好月、季度考评工作。将考核评议工作作为对社区服刑人员强化教育的重要手段,规范程序,积极探索合理有效考核评议方法,既要做好集中对象的考核更要抓好分散对象(特别是外出务工和做生意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常考核评议机制,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作用。

  10、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街道矫正办在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如两会期间),对所辖区域内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1、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如遇社区服刑人员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情况不论是在银川或请假外出采取多种形式,每月定期抽查一至两次,以真正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防止提供假情况,对违反规定按管理制度予以责令召回并严肃处理。

  12、提供就业信息。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以及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二、安置帮教工作

  (一)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信息沟通和帮教措施

   1、充分利用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信息沟通机制。利用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对监狱、看守所录入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并通过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向监所反馈。对核实成功人员,联系其家属并制定帮教计划;核实失败人员,注明失败原因及可能去向;信息填写不完整的,及时与公安派出所取得联系,联合进行核实。对于服刑期间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安置帮教工作站要及时通报所在监所。安置帮教工作站要每天对管理软件信息内容进行必看必督必查,确保信息核查率达到100%。

   2、加强衔接,对重点人员和“三无人员”落实必接必控措施。对于有明显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人员(三无人员)和危害国家安全罪犯,街道在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之日派人将其接回,公安派出所将此类人员列为重点对象,制定管控方案。责任区民警和安置帮教站工作人员在此类人员被接回后要立即与其见面,全面了解情况,签订帮扶协议书,落实帮扶措施,进行重点管控和帮教,确保重点人员和“三无人员”衔接率达到100%。

   3、建立健全帮教衔接机制。帮教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派出所的协调配合,积极做好衔接管理工作,及时建立帮教档案。对帮教对象进行档案管理,随时掌握帮教对象的去向,落实跟踪帮教,逐步实现管理信息化。建立帮教责任制,提高帮教率。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在坚持行之有效的帮教措施的同时,广泛开展志愿者活动,采取多种帮教形式,落实帮教措施,确保帮教工作落实到位。

   4、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刑满释放人员一人一档制度,实行档案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上下沟通,按月录入、汇总、分发、传送刑满释放人员信息,通过信息化管理,提升衔接、帮教、统计、分析、对比等工作环节和水平,做到不漏教、不漏帮,在现有的基础上,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安置帮教工作站、综治办、派出所、社区之间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完善统计分析、信息上报和反馈制度,上下沟通、相互配合,确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推动帮教安置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1、充实完善各种台帐资料。各社区要按照规定,充实完善各种台帐资料。包括刑满释放人员登记表、帮教计划、帮教协议、帮教对象谈话记录、季度考察小结等,做到一人一档,形成严格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衔接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继续扩大、加强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动员辖区有爱心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离退休人员、居民等人员组成相对固定的社会帮教队伍,与刑满释放人员结对子,开展帮教工作,真正发挥社会帮教职能和作用。

  (三)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1、加大过渡性安置工作力度。要根据本辖区情况,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工作,重点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问题。

  2、充分发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及时帮助回归社会的刑满释放人员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引导其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

  3、落实低保政策。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符合低保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的总数和落实低保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尽可能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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