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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11735995264B/2022-00012
  • 金北党发〔2022〕13号
  • 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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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2年01月20日
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金北党发〔2022〕13号
时间:2022年01月20日 来源: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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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金凤区委统战部关于《金凤区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要求,街道认真贯彻执行,结合街道宗教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曹俊仁  北京中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夏  天  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员:赵志俊  北京中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冯雪娟  北京中路街道锦绣苑社区书记

        马  燕  北京中路街道民生花园社区书记

        常立红  北京中路街道安居苑社区书记

        韩  燕  北京中路街道蓝山名邸社区书记

        许淑媛  北京中路街道清馨苑社区书记

        马  媛  北京中路街道森林公园社区书记

(二)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研究确定本辖区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对策,协调解决疫情防控相关问题,督促指导社区按照应急工作预案落实辖区宗教领域防控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负责日常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工作。

(三)应急处置联络人员

冯雪娟  锦绣苑社区书记  

        电话:5073036  

马  燕  民生花园社区书记

        电话:5076411    

常立红  安居苑社区书记

        电话:5989493  

韩  燕  蓝山名邸社区书记

        电话:5671446  

许淑媛  清馨苑社区书记

        电话:8305289    

马  媛  森林公园社区书记

        电话:8561411    

二、实施应急措施

(一)街道应急措施

场所开放期间如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立即启动北京中路街道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第一步: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实施“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的“两个暂停”措施,将相关情况报告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第二步:第二协助卫生防疫部门精准处理疫情,阻断疫情传播链,开展人员流调,救治病患,场所消杀等。

第三步:疫情解除前,要了解掌握和做好本辖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情绪疏导、思想教育工作,积极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服从大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宗教活动场所应急措施

宗教场所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宗教场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好场所的进门测温、验码、登记、消毒,安全后勤保障,并明确职责分工。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宗教场所所在社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咐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有关活动区域、公共场所、电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活动场所、办公场所、宿舍、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进场所人员要佩戴口罩并配合检查人员用含酒精成分的消毒液做手消,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教职人员做好消毒。

4.按照上级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水房、食堂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止场所开放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后勤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宗教场所内的医务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要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继续做好教职人员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疾控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教职人员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教职人员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三、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由宗教场所疫情防控专项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附件:西环清真寺宗教领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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