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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1735995264B/2023-0001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1-10
发布机构 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北京中路街道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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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各站办、各社区:

为了切实做好对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完善综合预防和控制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维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根据《关于印发金凤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金党办发[2020]3 号 )、《关于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的通知》(金卫健通[2021]6 号)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的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能,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深入推进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突出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的问题干预,努力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管控救治救助率,降低患者危险行为发生率,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转变社会的歧视和偏见观念,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创造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排清底数、严格管控、建立长效”的

原则,全面开展在街道辖区内对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健全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数据,准确掌握患者现状和活动轨迹,严格落实防范、救治、管控和服务等有效措施,在街道上下建立起排查评估、信息监测防治管理等管理制度,为严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建立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防治工作的领导,经街道

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北京中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汪生平 街道党工委书记

         德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杨 莉 街道办副主任

李 婧 综治中心主任

     马弋童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宋梅香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 楠 北京中路派出所副所长

韩 燕 工会副主席

汪天成 司法所所长

韩志刚 综合执法所所长

李瑞霞 街道卫健专干

王学宁 街道计生专干

许淑媛 清馨苑社区书记

冯雪娟 锦绣苑社区书记

燕 蓝山名邸社区书记

媛 森林公园社区书记

燕 民生花园社区书记

常立红 安居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由杨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建立部门联会议制度,夯实多部门联动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部门职责

1、综治办:牵头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各部门、各社区开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迅速处置并妥善消除涉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不稳定隐患,对因工作不重视、履职不到位、处置不及时,导致发生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社区、单位进行督查、专项整治。

2、卫生计生办:负责全面排查,组织指导各社区卫生计生专干对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采集工作。协调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医护人员对摸排出的患者进行甄别确诊和风险评估,并开展医疗救治。协调(邀请)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专业人士指导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并对患者的监护人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和看护知识的培训。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对新增患者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街道相关部门通报。

3、民政负责将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在街道内开展患者信息共享。

4、残联:负责排查残疾人员中精神障碍患者的底数,将基本信息及时通报。协助符合残疾条件的患者的监护人办理残疾证件,并提供相关服务,落实持证精神残疾人救助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

5、工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康复期精神障碍患者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春送岗位服务。

6、司法所:负责落实劳保(所)外就医中的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和医疗救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居住地社区管理。

7、公安派出所:负责接处警中涉及有危险性或倾向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送诊;对依法应当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其监护人有阻碍实施住院治疗或者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情形的,协助医疗机构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被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在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所或由政府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执行强制医疗;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对治愈出院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督促监护人落实日常监管和治疗措施。配合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协助街道开展个案管理。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共享工作。

8、各社区:负责对本社区内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排查,发现疑似患者要及时向街道卫生计生办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患者进行危险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协助社区民警、医护人员与患者监护人定责任保证书,落实监管责任。协助符合条件的患者的监护人办理精神残疾证、低保证等,切实帮助患者及其家庭解决生活和治疗困难。明确本社区患者的管控人员和责任。负责本社区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五、工作制度

1、建立定期例会制度。街道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各部门、各社区汇报交流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紧急情况时,可临时召开会议。

2、建立信息监测制度。工会、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办、各社区等部门结合自身工作采集掌握的精神障碍患者和疑似患者信息,报街道卫生计生办汇总,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并注意严格保密,严禁患者信息利用扩大化。肇事肇祸信息要及时汇总,建立台账,及时协调解决矛盾纠纷,排查隐患

3、建立排查评估制度。各社区的各位网格员在日常入户工作中发现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收集掌握其信息,并上报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由卫生计生协调专门机构开展诊断和风险评估工作,并将结果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反馈给社区。

4、建立治疗管理制度。各社区管控责任人、社区民警要督促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或近亲属加强管护和治疗。对高风险患者要动员监护人送医院治疗,对监护人不予配合的,可采取强制治疗措施。对中等风险患者,要加强访视,督促服药。对低风险患者,要掌握动态,加强其康复。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对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管理工作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部门协同,加强配合。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以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评估、管控、信息、报告等环节为着力点,加强信息互通互联,密切配合。

3、强化措施、严格管控。各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患者的监护人、近亲属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做到患者“病有所医,医有成效。”

4、加强督导,责任落实。各部门,各社区要将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社区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问责,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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