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金凤区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11640111010097045M/2022-00012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1-28
责任部门: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1-28
名 称: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市、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根据《金凤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现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结合日常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化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加强配合公益宣传工作,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理论学习教育。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党员干部年度学法的重要内容,将掌握和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充分利用LED屏、微信、微博、悬挂条幅、摆放展板等载体,通过播放宣传标语、现场解答咨询、设置宣传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基本常识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三)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秩序。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巡查管控,深化“扫黄打非”行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大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1.整治校园周边无证照乱摆乱卖行为,特别是乱摆卖“三无”食品、非法影像制品、非法出版物等。

2.整治校园周边商铺店外经营行为,特别是食品经营店铺、出版物销售店铺等。

3.整治校园周边乱倒垃圾、乱堆放、乱拉挂、乱张贴、乱设广告牌(指示牌)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4.加强流浪儿童的救助管理。日常巡查执法过程中,给予流浪乞讨儿童、街头卖艺儿童这一群体更多的关注,尤其是残疾儿童,及时进行转介,并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救治救助工作。

5.结合日常执法工作,对辖区共享单车的运营进行监督,不定期的约谈美团、哈啰、青桔三家运营公司,加大后台管理和对问题车辆的回收维护,避免未成年人扫码或随意违规骑行、超员骑行等交通安全突出问题。

三、责任分工

1.综合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统筹各队开展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利用自有宣传资源做好宣传工作,协助本区融媒体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报道,及时完成汇总未成人保护整治工作材料总结归档工作。

2.监督考评室负责辖区内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实地督查力度,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

3.各执法中队负责辖区内学校周边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工作,并加强日常管理,做到全面、细致,每周对校园周边的整治次数不得少于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要加大整治力度,并采取定时定岗方式进行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特别是执法队要提高思想站位,要充分认识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宣传引导,激发群众热情,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鼓励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时反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

(三)严格督促检查。局机关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执法中队要认真制定落实推进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

  2022年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