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金凤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厅监督局、市财政局的关怀指导下,按照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的总体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强化专项检查,服务财政管理,形成了对财政运行进行监控、保障和规范功能的财经监督机制,有力促进了依法理财和源头治理工作,为全区财政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们围绕区市财政监督工作重点和《2016年金凤区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认真学习贯彻区、市财政部门有关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精神,创新财政监督机制体制,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并举、监管结合”总体思路,推进财政监督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财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政监督长效机制,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我们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组成部分,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一是加强了预算编制监督审查。对部门上报的预算除编制合理、科学的定额标准外,对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通过“两上两下”制度,集体审议核定,公开、透明、有理有据,强化了预算监督力度。二是积极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建立多层次合作监督模式,严格执行《金凤区财政性资金拨付审批管理办法》,按照权限分工报批财政性资金,执行区长、分管副区长、财政局长、业务分管人员层层监管的模式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水平。
(二)开展会计监督联动检查工作。按照全区会计监督联动检查工作要求,制定了《金凤区会计监督联动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财政局及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金凤区农牧水务局、金凤区城市综合执法局2家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发现违规问题户数2户,违规金额228.1万元。其中:1、非税收入不规范126.58万元。2、未进行政府采购13.2万元。3、扩大环卫工人早餐费补助范围12.18万元。4、记账凭证不能真实反映经济业务事项70.85万元。资产不实,虚减固定资产126.62万元。其中:1、固定资产帐面金额小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80.10万元。2、漏记固定资产帐目46.52万元。我局对两家单位均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单位限期完善手续、调整账务的整改处理。被检查单位积极配合,落实了整改措施。本次检查对严肃财经纪律、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核算方法、促进内控制度的建立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三)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金凤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金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凤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区成立以政府区长任组长,监察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凤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查、重点抽查和督促整改三个步骤对近三年金凤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单位60个,检查发现违规问题的户数12户,违规金额2000.47万元,其中:1、截留、挪用专项资金1578.97万元。2、违规支付专项资金421.5万元。对发现的问题,我们要求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截留、挪用专项资金1578.97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违规支付专项资金421.5万元,已全部收回。此次检查以建制度、查隐患、促整改为目标。确保财政财务管理规范化和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有效,促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 开展2015年度金凤区《预算法》执行情况的检查。金凤区财政局配合金凤区人大对良田镇政府、上海西路办事处、农牧水务局等11家预算单位2015年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不高,结余偏大;年中追加预算现象时有发生;预算绩效目标不明确等问题提出了改进的建议,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切实承担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编制法制观念,预算执行中要严格按照程序,坚持现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坚决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全方位推进新《预算法》的贯彻落实。
(五)开展金凤区“三公”经费的专项检查工作。按照金凤区政府的要求,金凤区财政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查看票据凭证、调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对58家单位2013年-2015年的“三公”经费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对“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不严、控制不力、数据不实的问题单位7家,涉及从其他公用经费列支“三公”经费的6家,“三公”经费连年增长的1家。上报金凤区纪委对7家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性约谈,要求7家单位书面向纪委监察局和财政局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要求预算单位从严从简,勤俭办事,确保我区“三公”经费预决算总规模较上年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
(六)推进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为深入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财政部门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任内控办主任,其他局领导任局内控办副主任,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任内控管理岗的内部控制办公室。举办了金凤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培训班,聘请区厅专家详细讲解内部控制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风险评估、业务层面控制的方法等,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及相关财务人员8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对内控的理念、目标、方法有了系统认识,反映强烈,收效良好。
金凤区财政局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凤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将业务、流程进行分类,明确内部控制制度的适用范围及控制目标,提出内部控制的主要要素和应当遵循的原则,明确专项风险内部控制的种类、方法、主要内容以及职责分工。
在此基础上,我局深入梳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财政业务重点领域和主要流程,科学合理地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预算编制风险控制、预算执行风险控制、公共关系风险控制、机关运转风险控制等六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各股室根据基本制度和六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制定了国库、预算、监督检查、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等十二个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实现了股室内部的内控管理要求,将各项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岗位。
(七)开展财政监督信息的宣传与交流工作。为扩大财政监督的社会影响,提高财政监督知名度,我局以简报的形式作为宣传财政政策、法规以及重点案件分析通报的窗口,2016年共报送财政监督信息11篇,全部被金凤区政府采纳。其中银川日报采纳1篇,银川新消息报采纳1篇,自治区财政厅采纳1篇。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我区财政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的发展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力量薄弱,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专项监督检查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二是业务知识的熟悉程度不够,学习任务还很重,检查中必须边查边学,才会搞清有关政策、制度和法规,工作中才不会偏颇、出问题;三是财政与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执法配合不够,财经监督的整体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出来。
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加以改进和克服,进一步发挥为财政改革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区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三、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财政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中心城市核心区”的要求,坚持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工作运行全过程之中,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会计行业、企业和财政内部监督,促进提高财政部门内控水平,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管事项,优化监管结构,促进建立财政预算、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按照这一思路,财政监督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抓好日常财政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证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是财政监督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
(二)抓好财政专项检查,着力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要安排对一些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重要非税收入缴纳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对“三农”、社保、教育、卫生等关系民生的重大支出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流、坐支、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适时开展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和财政绩效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三)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17年继续做好会计信息质量的联动检查,扩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范围及户数。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进一步加强会计行政监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水平。
(四)抓好财政内部监督,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和反腐败工作职责。按照内控执行体系的要求,组织开展内控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内控薄弱环节、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对内控失职失察股室和干部职工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突出收入和支出运行过程的监督,着力加强资金使用动态监督,规范资金拨付程序,防范内部隐患、强化内部管理。保持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依法理财。
(五)抓好部门联动监督,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与纪检、监察、税务、审计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努力做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财政监督部门安排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促进财政经济健康发展。加大财政监督、财政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上报、交流财政监督信息,营造“为国理财、为民监督、勇于担当、风清气正、团结奋进”的财政监督文化,扩大财政监督影响力。
金凤区财政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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