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5年部分指标来源类型的通知
银金财发[2016]5号
各预算单位:
2015年下达的部分指标其来源类型下达为“上年结转”或“年结”指标,应下达为本年预算指标,现统计出需要调整的指标(详见附表《2015年需调整为本年收入指标统计表》),表中所涉及到的指标收入计入“本年收入”,支出计入“本年支出”,结余计入当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请各预算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附:《2015年需调整为本年收入指标统计表》
金凤区财政局
2016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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