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针对我区在“三公”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自治区巡视组的整改要求,对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开展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
2013年至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部门、单位三年内“三公”经费是否逐年下降、有无增加或超支、增加的主要原因以及是否将“三公”经费从其他科目列支、存在“明降暗升”的情况等。
二、检查的方法
由金凤区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实地查看票据凭证、调阅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时间及人员
从2016年6月17日至22日
第一组:检查人员:邓慧莲、王丽华、李晓琨 ,检查单位:教育局、教研室、回幼、城管局、建设交通局、农牧局、法院、检察院、工业集中区服务中心、卫生局、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12个单位。
第二组:文海燕、张春梅 , 检查单位:良田镇和5个街道办事处6个单位。
第三组:核算中心全体人员,检查单位:在核算中心记账的40个单位。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供相关资料,指定专人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金凤区财政局
2016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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