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金凤区财政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640106-106/2018-23141
  • 银金财发〔2018〕50号
  • 金凤区财政局
  • 金凤区财政局
  • 有效
  • 2018年05月15日
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银金财发〔2018〕50号
时间:2018年05月15日 来源:金凤区财政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宁财(资)发[2018]5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金凤区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和社会管理者身份控制的,预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者产生服务潜能的经济资源(不包括用于保证部门、单位和机构自身行政职能正常运转所配备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一般包括储备物资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等其他经管资产及受托代理资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矿产能源资源、水资源、海洋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资产等自然资源资产。 

二、 主要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均包括资产报表和资产分析报告两部分内容。其中,资产报告为数据填报部分,资产分析报告为文字分析部分。 

(一)  资产报表内容。 

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表内容包括:(1)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表封面;(2)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表(战略储备物资);(3)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表(粮、棉、糖、肉、药);(4)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表(其他);(5)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公路、铁路);(6)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机场);(7)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航道);(8)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港口、水库);(9)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1(金凤区基础设施);(10)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2(金凤区基础设施);(11)文物资产情况表;(12)保障性住房等其他经管资产情况表;(13)受托代理资产情况表。 

2017年度自然资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1)2017年度自然资产国有资产报表封面;(2)矿产、能源资源资产情况表;(3)水资源、海洋资源资产情况表;(4)土地资源资产情况表;(5)森林资源资产情况表。 

(二)  资产分析报告内容 

资产分析报告是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试点单位应在资产报表数据基础上,对资产数理、分布状况、结构变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资产分析报告主要包括:(1)资产基本情况。对资产数量、价值量及分布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说明。(2)资产变动情况分析。对资产总量、总额及结构的变动情况、资产增减变化影响因素,以及资产运营效率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3)重大事项说明。对重大资产的配置处置、担保及重大损失等重大情况进行详细说明。(4)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对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及其原因进行分析。(5)有关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今后加强资产管理和建议。 

三、 编制依据

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与自然资源资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填报按照《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编制说明》和《2017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编制说明》(见附件)等进行。 

四、 编制范围

(一)各部门(单位)应将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填报范围。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不填报本报表。 

(二)各单位经管资产报表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表基础表和汇总表,是各基层填报单位和汇总填报单位统一使用的报表格式。各基层填报单位是指单位所属的具备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单位。 

五、 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内部牵头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并认真组织学习培训。 

(二)各部门(单位)应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和本通知规定的编制基础、依据、原则、方法、格式等要求,认真组织录入、汇总(合并)、审核等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各部门(单位)应于2018年5月16日将《资产报告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通讯表》报送金凤区财政局。 

资产报告试点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通讯表

单位名称: 

项目 

姓名 

职务 

电话 

电子信箱 

单位电话 

手机 

经办人 






负责人 






分管此项工作负责人 






注:“经办人”,指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表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表工作具体编报人员; 

“负责人”,是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及自然资产国有资产(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 

“分管此项工作负责人”,指分管此项工作的单位领导等。

(四)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编制,统一使用财政部报表平台单机版客户端(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产国有资产报告的报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汇总(合并)和审核,不得自行修改变更。该系统可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专区”下载使用。 

(五)在试点工作中遇到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金凤区财政局联系。 

六、 会议日期:2018年5月16日上午9点30分在金凤区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七、 参会主管部门及人员:

请上述各(单位)指派熟悉本单位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具体数据业务的人员1人和分管领导参加。 

八、 相关资料上报日期和上报内容

各部门(单位)于2018年5月24日前,向金凤区财政局分别报送《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表》和《经管资产分析报告》、《2017年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表和《自然资源资产分析报告》。 

九、 各单位填报内容:

现将相关部门(单位)涉及以下相关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资产的填报内容列示如下: 

(一)金凤区国土分局(系统)

1.金凤区国土分局《填报土地资源资产情况表》第2行(其中:收储土地) 

2.金凤区国土局(系统)填报《土地资源资产情况表》第3-10行 

各县区按照自治区国土部门有关土地利用数据统计口径填报。 

本报表土地资源单价建议:金凤区可使用2017年全国主要金凤区地价监测报告数据。 

数量填报标准:按实际填报。 

价值填报标准:按实际填报。 

(二)金凤区民政局系统

1.金凤区民政局填报《2017年度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表》(三)其他表第2行(自然灾害救助物资) 

数量填报标准:以采购批次为单位标准。 

价值填报标准:按照历史成本、账面价值填报。 

已记为固定资产的,经管资产依然填报;涉密类装备物资不列明细,不报送资产报告。 

2. 金凤区民政局填报《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等其他经管资产情况表》第9行(罚没财物) 

数量填报标准:2017年存量数填报,以“件”为单位填报。 

价值量填报标准:据实填报。 

3. 金凤区民政局填报《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等其他经管资产情况表》第10行(接收非定向捐赠资产) 

数量填报标准:2017年存量数填报,以“件”为单位填报。  

价值量填报标准:据实填报。 

4.金凤区民政局填报《2017年度受托代理资产情况表》第4行(接收的定向捐赠资产存量) 

数量填报标准:2017年存量数填报,以“件”为单位填报。  

价值量填报标准:据实填报。 

(三)金凤区农牧水务局(系统)

1.金凤区水务局填报《2017年度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表》(三)其他表第3行(防汛抗旱储备物资) 

数量填报标准:以采购批次为单位标准。 

价值填报标准:按照历史成本、账面价值填报。 

已记为固定资产的,经管资产依然填报;涉密类装备物资不列明细,不报送资产报告。 

2. 金凤区水务局填报《2017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四)港口、水库表第10-15行(水库(渠)) 

数量填报标准:实际数量。 

价值填报标准:按照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或重置成本填报。 

3. 金凤区水务局填报《水资源情况表》第2-4行(水资源) 

数量填报标准:根据水资源公报统一填报,建议向区厅提取相关数据填报。 

价值填报标准:没有相关计价依据情况下,按照名义价值1元填报。也可探索其他计价方法,作为参考价值。 

(四)金凤区林业局(系统)

1.金凤区林业局填报《2017年度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表》(三)其他表第4行(森林(草原)防火储备物资) 

数量填报标准:以“件”为单位标准。 

价值填报标准:按照历史成本、账面价值填报。 

已记为固定资产的,经管资产依然填报;涉密类装备物资不列明细,不报送资产报告。 

2.金凤区林业局填报《2017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五)金凤区基础设施②表第12行(公园绿地) 

价值量填报标准:有账面价值的按照账面价值填报,没有账面价值的按照重置成本填报,无法计算重置成本的估价说明。 

金凤区民健身广场属于公园绿地。 

3.金凤区林业局填报《森林资源资产情况表》第4-7、10-13行(天然林、人工林) 

数量填报标准:按照实际填报。 

价值填报标准:天然林按照名义价值1元填报;人工林按照账面价值、历史成本、公允价值或等方法计价,没有相关计价依据情况下,可探索其他计价方法,作为参考价值。 

(五)金凤区建设交通局(系统)

1.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填报《2017年度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表》(三)其他表第5行(金凤区排水防涝设备物资) 

数量填报标准:以“件”为单位标准。 

价值填报标准:按照历史成本、账面价值填报。 

已记为固定资产的,经管资产依然填报;涉密类装备物资不列明细,不报送资产报告。 

2.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填报《2017年度政府储备物资情况表》(三)其他表第6行(应急储备物资) 

数量填报标准:以“件”为单位标准。 

价值填报标准:按照历史成本、账面价值填报。 

已记为固定资产的,经管资产依然填报;涉密类装备物资不列明细,不报送资产报告。 

3.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填报《2017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五)金凤区基础设施①表第3-7行(金凤区道路) 

数量填报标准:据实填报(包括交通投资公司管理部分)。 

价值填报标准:有账面价值的按照账面价值填报,没有账面价值的按照重置成本填报。 

只填道路资产价值,路边设施,绿化不管,已经合并计价的不拆分。投入使用的都要统计。 

4.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填报《2017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五)金凤区基础设施②表第3-5行(金凤区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价值量填报标准:有账面价值的按照账面价值填报,没有账面价值的按照重置成本填报。 

5.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填报2017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五)金凤区基础设施②表第11行(金凤区道路照明设施) 

价值量填报口径:有账面价值的按照账面价值填报,没有账面价值的按照重置成本填报。 

6.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填报《2017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五)金凤区基础设施②表第13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数量填报标准:数量按构筑物、房屋、场地等统计数量。 

价值量填报标准:有账面价值的按照账面价值填报,没有账面价值的按照重置成本填报,无法计算重置成本的估价说明。 

7.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填报《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等其他经管资产情况表》第3-6行(保障性住房) 

数量填报标准:按实际数量填报。 

价值量填报标准:填报不涉及“限价商品房”、“棚改安置住房”。 

1.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填报《2017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一)公路、铁路表第4-7行(等级公路)、第8行(等外公路)、第9行(公路运输场站) 

数量填报标准:各级交通运输或交通投资公司等部门,按照管辖的里程填报。 

价值填报标准:按照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或重置成本填报。 

高速公路统一由自治区本级填报,各级交通运输或交通投资公司等部门按照管辖里程填报公路。 

2. 金凤区交通局填报《2017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四)港口、水库表第6-9行(内河港口) 

数量填报标准:实际数量。 

价值填报标准:按照账面价值、评估价值或重置成本填报。 

涉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项目,政府在PPP项目中通过存量国有资产或股权作价入股、现金出资入股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形成的资产,应作为国有资产在资产报告中反映,在计价中应准确反映财政出资部分形成的资产和权益,不计社会投资。 

(六)金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 金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所属公司提供数据,国资办负责填报)《填报2017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五)金凤区基础设施①表第8行 

价值量填报标准:没有账面价值的按照名义价值1元填报(单价1元,根据软件汇总方式填)。 

2.金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所属公司提供数据,国资办负责填报):填报《2017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五)金凤区基础设施①表第9行 

政府或国有企业建设的对外公开使用的停车场纳入统计范围。 

(七)金凤区综合执法局(系统)

1.金凤区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填报2017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五)金凤区基础设施②表第10行(金凤区环卫设施) 

填报口径:有账面价值的按照账面价值填报,没有账面价值的按照重置成本填报。 

(八)金凤区文化体育旅游局(系统)

1.金凤区文化体育旅游填报《2017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五)金凤区基础设施②表第13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数量填报标准:数量按构筑物、房屋、场地等统计数量。 

价值量填报标准:有账面价值的按照账面价值填报,没有账面价值的按照重置成本填报,无法计算重置成本的估价说明。 

2.金凤区文化体育旅游填报《2017年度文物情况表》2-10行(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包含全金凤区可以统计的文物数据) 

数量填报标准:实际数量。 

价值量填报标准:①通过购买、拍卖等方式取得的文物资产存在账面价值的,按照账面价值进行计价。 

②有相关凭据的,应当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③没有相关凭据但依法经过资产评估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④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的,其计量金额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金凤区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⑤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其同类或类似资产的金凤区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入账。 

3.金凤区体育旅游局填报《2017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五)金凤区基础设施②表第13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数量填报标准:数量按构筑物、房屋、场地等统计数量。 

价值量填报标准:有账面价值的按照账面价值填报,没有账面价值的按照重置成本填报,无法计算重置成本的估价说明。 

(九)金凤区红十字会(系统)

1.金凤区红十字会填报《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等其他经管资产情况表》第10行(接收非定向捐赠资产) 

数量填报标准:2017年存量数填报,以“件”为单位填报。  

价值量填报标准:据实填报。 

2.金凤区红十字会填报《2017年度受托代理资产情况表》第4行(接收的定向捐赠资产存量) 

数量填报标准:2017年存量数填报,以“件”为单位填报。  

(十)金凤区残疾人联合会(系统)

1.金凤区残疾人联合会填报《2017年度受托代理资产情况表》第4行(接收的定向捐赠资产存量) 

数量填报标准:2017年存量数填报,以“件”为单位填报。  

价值量填报标准:据实填报。 

2. 金凤区残疾人联合会填报《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等其他经管资产情况表》第10行(接收非定向捐赠资产) 

数量填报标准:2017年存量数填报,以“件”为单位填报。  

价值量填报标准:据实填报。 

(十一)各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系统)

1.金凤区各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填报《2017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五)金凤区基础设施表第13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数量填报标准:数量按构筑物、房屋、场地等统计数量。 

价值量填报标准:有账面价值的按照账面价值填报,没有账面价值的按照重置成本填报,无法计量重置成本的估价说明。

(十二) 金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系统)

1.填报《2017年度公共基础设施情况表》(二)政府储备物资②医药53-60行(政府医药储备物资) 

值量填报标准:有账面价值的按照账面价值填报,没有账面价值的按照重置成本填报,无法计算重置成本的估价说明。 

参会单位:金凤区政府(红十字会)、金凤区民政局、金凤区农牧水务局、金凤区国土分局、金凤区林业局、金凤区综合执法局、金凤区建设交通局、金凤区文化体育旅游局、金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海阅公司、国控公司、金凤区商务局、金凤区残联、良田镇人民政府、丰登镇人民政府、长城中路办事处、黄河中路办事处、上海西路办事处、满城北街办事处、北京中路办事处 




金凤区财政局 


2018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