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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106/2019-00007 文  号 银金财发〔2019〕9号 生成日期 2019-01-17
发布机构 金凤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财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19年金凤区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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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预算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为积极推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请各预算单位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后二十日内(即2019年2月4日前)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内容

根据财政厅《部门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及相关文件要求,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7、部门收支总表

8、部门收入总表

9、部门支出总表

以上表格不得随意删除,没有数字的表格请将空表上报。不能存在缺报漏报的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没有发生金额的项目请用文字说明具体情况例如:本单位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因为上年度和本年度都无三公经费支出,所以没有增减变化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预算公开模板中已提供全部名词解释,各预算单位按照具体情况选取本单位适用的公开即可。

二、公开的形式

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在金凤区政府网站以及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特别是要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业、保障性住房、扶贫等涉及民生等的重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市县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分配情况予以公开。

三、公开的原则和方法

(一)原则

预算信息公开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本级财政负责公开直接安排到各部门(单位)的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情况;各部门(单位)负责公开由其分配到人(户)、到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情况。

(二)方法

各预算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于1月25日前将2019年预算公开文字说明及相关表格发送至财政局邮箱(jfcaizhengju@163.com),财政局将统一上传至金凤区政府网站上的“政务公开——财政资金”版块上。

1、对于分配到人(户)的财政专项支出,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和村(社区)公示栏等方式,将分配到人(户)的姓名、地址、金额等情况详细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监督。

2、对于分配到项目的财政专项支出,要在施工场所外利用公告栏、公示牌等公开工程概算、资金来源以及施工单位等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预算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预算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指导,稳妥地开展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按时公开,及时反馈。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公开资料,及时总结本部门(单位)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将2019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届时将检查各单位预算公开情况,未按要求公开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预算信息公开模板

银川市金凤区财政局     

2019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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