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为积极推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请各预算单位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后二十日内(即2019年2月4日前)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内容
根据财政厅《部门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及相关文件要求,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7、部门收支总表
8、部门收入总表
9、部门支出总表
以上表格不得随意删除,没有数字的表格请将空表上报。不能存在缺报漏报的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没有发生金额的项目请用文字说明具体情况例如:本单位2019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或无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因为上年度和本年度都无三公经费支出,所以没有增减变化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预算公开模板中已提供全部名词解释,各预算单位按照具体情况选取本单位适用的公开即可。
二、公开的形式
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在金凤区政府网站以及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特别是要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业、保障性住房、扶贫等涉及民生等的重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市县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分配情况予以公开。
三、公开的原则和方法
(一)原则
预算信息公开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本级财政负责公开直接安排到各部门(单位)的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情况;各部门(单位)负责公开由其分配到人(户)、到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情况。
(二)方法
各预算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于1月25日前将2019年预算公开文字说明及相关表格发送至财政局邮箱(jfcaizhengju@163.com),财政局将统一上传至金凤区政府网站上的“政务公开——财政资金”版块上。
1、对于分配到人(户)的财政专项支出,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和村(社区)公示栏等方式,将分配到人(户)的姓名、地址、金额等情况详细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监督。
2、对于分配到项目的财政专项支出,要在施工场所外利用公告栏、公示牌等公开工程概算、资金来源以及施工单位等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预算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预算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指导,稳妥地开展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按时公开,及时反馈。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公开资料,及时总结本部门(单位)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将2019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届时将检查各单位预算公开情况,未按要求公开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预算信息公开模板
银川市金凤区财政局
2019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