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引导、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履行继续教育义务、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金凤区财政局
2019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 引 号 | 640106-106/2019-00130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19-05-14 | |
发布机构 | 金凤区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金凤区财政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