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工作要求以及本级政府领导对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针对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结余资金量较大的情况,我区将针对各单位基本账户开展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工作。
请各预算单位积极配合,认真梳理、甄别基本账户结余结转资金情况,将项目已完结、不需使用的资金整理填写《盘活基本账户结余资金明细表》,于11月25日之前上报(纸质版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报送至财政局206室,电子版发送至财政局邮箱),并将资金上缴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本次收回基本账户结余结转资金情况将统计上报政府,请各预算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报送。
附件1:《盘活基本账户结余资金明细表》
附件2:预算单位将基本户资金退回国库的方式
金凤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