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06/2020-0010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3-26
发布机构 金凤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财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金凤区财政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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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不断增强金凤区财政系统法治意识,提高财政法治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财政依法治理水平,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治区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和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契机,积极推动金凤区财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全面提高依法治区水平。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财政局和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内容按照《金凤区财政局普法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

    三、考核的方法

    考核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突出重点,注重效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一)检查档案资料。主要包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普法创新工作等资料。

(二)平时考核。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考察平时普法工作的完成情况。

    四、考核分值及结果运用

    普法依法治理考核最终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之一,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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