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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3-01-30 15:03


金凤区财政

2022年政府信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银川市金凤区财政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 1231日。

一、总体情况

  1. 主动公开。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金凤区财政局深化预决算公开,推进减税降费、涉农补贴、财政资金专项资金、直达资金、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政府开放日等项工作主动、及时、规范地公开。为确保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财政局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特地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

  2. 依申请公开。为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分工、办事程序及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提出的申请内容;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贴近群众实际的公开方式,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有规定公开平台的及时在规定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探索打造标准化公示栏。2022年我局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申请1件,以按诉求进行办理。

  3. 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二是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各业务室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全面梳理优化各项业务工作流程,逐一分解业务工作环节,对应确定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载体等,防止公开事项与业务工作脱节、目录实施与实际工作脱节。

  4. 强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网站功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进行多元化精准解读;同时,多方收集并深入梳理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作为解读重点内容。三是不断丰富信息资源,扩大信息传播渠道。运用新技术提升网站信息检索、在线互动等服务能力。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段、多次、持续、跟综解读,主动答疑解惑。

  5. 监督保障。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好“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以责促行,以责问效,明确分管领导及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组织推进工作,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对工作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银川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整体绩效考评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以往经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今后应加强政务信息及时性。重要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读主动发布、精准推送。需要新增栏目及时与政府公开办沟通协调,确保公开定向定调;二是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应该加强信息撰写培训力度。化财政信息报送力度,在完成信息数量的前提下,确保财政信息质量稳步提升。开展财政信息写作专题培训。结合大量实际具体工作进行撰写,同时对信息写作中常见的错误进行通报,杜绝表述错误的出现,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三是信息公开渠道不畅。把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作为财政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涉及财政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政策、法规,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及时公开,包括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规规章,各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等,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财政局对《金凤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中减税降费公开板块具体责任明确到科室和个人,确保公开工作有序、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内容。对各级减税降费政策、政府文件进行梳理,及时、准确为群众公开重要政策,确保群众更好地了解、掌握和使用政策。三是根据《预算法》要求,财政局已将2022年金凤区本级政府预算在批准后二十日内在金凤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预算单位也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将2022年部门预算在金凤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财政局对单位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单位按要求在金凤区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公开。四是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金凤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金凤区政府大院一号楼九楼,邮编:750002,电话:0951-5035214,电子邮箱:jfcaizhengju@163.com)。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cjinfeng.gov.cn/)查阅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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