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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4-01-29 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银川市金凤区财政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金凤区财政局在金凤区人民政府网站概况信息栏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预决算公开、重点工作、涉农补贴、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开放日、招投标公告、政府采购、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每日动态栏目及专题聚焦栏目发布政府信息共55篇;依托“金凤区财政局”微博,发布各类信息91篇;依托智慧金凤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公开情况,共受理群众投诉13件,办结率100%,增强了政民互动,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为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分工、办事程序及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提出的申请内容。我局均应严格按照条例,在规定时间给予申请人答复。2023年,金凤区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二是根据职能职责,对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群众关切事项,探索梳理形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三是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各业务室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全面梳理优化各项业务工作流程,逐一分解业务工作环节,对应确定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载体等,防止公开事项与业务工作脱节、目录实施与实际工作脱节。

(四)强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入口。近年来,金凤区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不断充实,有力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效服务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了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网站功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进行多元化精准解读,多方收集、深入梳理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作为解读重点。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段、多次、持续、跟综解读,主动答疑解惑。

(五)监督保障。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好“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依法保护好有关人员个人信息安全,对涉及公民稳私的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处理,切实保护好公民隐私。持续深化政务新媒体管理时,在信息更新、内容发布、账号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确保新媒体阵地管得住、用得好、能见效。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银川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整体绩效考评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  

法律服务机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干部职工存在风险意识弱,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对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或者言论还需谨慎对待,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应做到专人管理,并严格落实发布经办手续,重要资料发布需经主要领导审批,确保系统网络安全。二是重要政策性文件政策解读没有主动发布;需新增栏目或调整发布栏目等事项没有及时与政府公开办沟通协调,导致没有精准推送。三是信息撰写能力欠缺。在完成信息数量的前提下,应确保财政信息质量稳步提升。需定期开展财政信息写作专题培训。结合大量实际具体工作进行撰写,同时信息写作中还会出现表述错误等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二“公开透明”作为财政工作的基本要求,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涉及财政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政策、法规,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及时公开。三进一步发挥“金凤财政”微博、微信工作群、“金凤电子快报”“金凤微党建”等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四是及时与政府公开办沟通,调整老方式,改进新方法,对不适用的科目予以调整。做到第一时间科学研判、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第一时间精准推送。五是落实培训,2023年,财政局开展信息撰写培训2次。做到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确保内容准确、质量过硬。六是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金凤区财政局对《金凤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责任明确到个人,确保公开工作有序、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内容。对各级政策、政府文件进行梳理,及时、准确地为群众公开重要政策,确保群众更好地了解、掌握和使用政策。三是根据《预算法》要求,我局已将2023年金凤区本级政府预算在批准后二十日内在金凤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预算单位也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将2023年部门预算在金凤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我局对单位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单位按要求在金凤区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公开。本机关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金凤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金凤区政府大院一号楼九楼,邮编:750002,电话:0951-5035214,电子邮箱:jfcaizhengju@163.com)。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cjinfeng.gov.cn/)查阅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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