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丰登镇2015年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金凤区丰登镇2015年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如下:
一、2015年决算中机关运行费为138.38万元,主要为办公费5.36万元,银行手续费为0.18万元,办公楼水费0.93万元(含南北两侧广场绿化用水),办公楼电费4.05万元(含南侧污水泵站用电),取暖费14.11万元,差旅费0.76万元,办公设备维修费0.71万元,公务员培训费0.34万元,劳务费101.06万元(主要为6个行政村村干部全年的工资及绩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5万元,杂支1.75万元。
二、2015年机关运行费中劳务费(村干部工资及绩效)占全部支出的72%,公务用车运行费占5%,取暖费占10%,其他费用占13%。
其比2014年的费用(128.25万元)上涨10.13万元,主要为劳务费(村干部工资上涨)上涨16%。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金凤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3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