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编制情况。
1.人员编制情况:编制数44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正科编制2人、副科编制5人、科员11人),事业编制26人。
2.车辆编制数4辆。
3.非在编人员4人,村干部35人。
(二)实有情况。
1.在职实有人数41人,其中:行政人数19人,事业人数21人(2017年11月退休1人),新增事业编制人员3人(人事工资未批),复转军人3人。
2.退休人数23人,其中:11月份退休人员1人,移交银川市社保。
3.遗属人数3人。
4.镇政府临时聘用人员4人。
二、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3746271.65元
(1)工资性支出:2461626元,其中:
①在职行政人员(874884元):基本工资428124元、生活性补贴276564元(生活补贴247104元、艰苦边远地区补贴29460元)、工作性津贴164736元、岗位津贴5460元。
②在职事业人员(1191636元):基本工资653976元、生活性补贴331380元(生活补贴298020元、艰苦边远地区补贴33360元)、工作性津贴206280元。
③政策性安置人员(复转军人及流动办人员)133176元:基本工资50940元、生活性补贴36900元(艰苦边远地区补贴4500元)、工作性津贴31500元。
④在职年终一次性奖金90175元。
⑤取暖费171755元。
(2)医疗保险费182422.4元。
(3)公务员医疗保险费54633.66元。
(4)退休公务员医疗保险23830.56元。
(5)养老保险65275.2元(复转军人)。
(6)失业保险6527.52元。
(7)工伤保险9121.12元。
(8)生育保险9121.12元。
(9)基本养老保险313038.62元。
(10)职业年金125215.45元
(11)村干部工资495460元。
2.基本公用经费支出:538034.9元
(1)公用经费210000元。
(2)办公楼取暖费145511.50元。
(3)职工教育经费32787.9元。
(4)残疾人保障金32787.9元。
(5)工会经费43717.2元。
(6)福利费1770元。
(7)离退休公用经费520元。
(8)村级办公经费60000元。
3.家庭及个人补助支出:1160971.12 元
(1)退休支出582154.92元,其中:退休费240192元、艰苦边远地区补贴18492元、生活补贴252804元、退社保财政补差人员工资 28042.92 元、退休取暖费 42624元。
(2)住房公积金284107.2元。
(3)遗属生活费支出18145元,其中:生活补助14640元、遗属取暖补助3505元。
(4)临时工工资46800元。
(二)项目支出11886000元。
项目支出分为三部分:
1.化解镇村级债务:由于金凤区绿化项目征地产生了征地款未付的债务,经镇村法人确认后共有450万元,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快,须加快化解镇村级债务。
2.镇政府各站办的建设经费:
(1)镇人大2016年安排各项活动及主席团会议、督办考察等活动,还需要21.6万元。
(2)镇武装部建设及民兵训练经费4.5万元;
(3)行政执法工作经费5万元;
(4)村监会补贴及工作经费4.5万元;
(5)乡镇农林水畜基础建设需要10万元;
(6)卫生环境整治需要20万元;
(7)镇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及诉讼费需要22万元(2015年6个民事纠纷共垫支15.6万元);
(8)镇政府因昊城房地产房屋卖买纠纷官司(6个人,三名宁大教授,三名政府人员)赔款需要336万元。(已垫支三名宁大教授赔款168万元)
3.镇政府所需资金
(1)水暖电改造及广场路面维护需要270万元;
(2)基础设施维护及办公设备更新25万元。
(3)政府应急资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