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金凤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政策(暂行)》的通知》(银金政规发〔2023〕1号)及《关于印发<金凤区2023年银川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金农办发〔2023〕25号)文件要求,按照“对于辖区内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各类生产经营吸纳辖区移民(其中已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占比达到30%)就近就业的,按照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全年吸纳11人至20人、21人至60人等就业的一次性补贴1万元、1.5万元”标准,通过经营主体申请,收集务工资料并完成村级初验。镇组织相关人员对宁夏利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富友蔬菜瓜果专业合作社上报的吸纳已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务工人员资料进行核查审核,宁夏利思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银川市金凤区富友蔬菜瓜果专业合作社2个经营主体符合扶持发放标准(每个1万元)共计2万元。
现将丰登镇2023年辖区经营主体名称予以公示,请群众监督。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丰登镇人民政府或金凤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丰登镇人民政府电话:0951-6079205
金凤区扶贫办电话: 0951-598712
附件:丰登镇2023年辖区经营主体吸纳已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务工扶持资金发放公示表
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