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金凤区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奖励扶持政策(暂行)》的通知》(银金政规发〔2023〕1号)文件要求,奖补(一次性)标准:“上一年度10月到当年10月为一个周期(12个月),务工就业收入达到1万元的,给予全年奖励1000元,收入达到2万元的,给予全年奖励2000元,收入达到3万元的,给予全年奖励3000元,收入达到4万元的,给予全年奖励4000元,收入达到5万元及以上的,给予全年奖励5000元,以上奖励每户最高奖励不超过6000元”。通过已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申请,各村收集务工资料并完成初验及公示。镇组织相关人员对和丰村、润丰村上报的孙世全、马红梅等9人奖补5000元/人,共计4.5万元;润丰村的马贵希、苏贵林等3人奖补4000元/人,共计1.2万元;赫红玉、王福花等13人奖补3000元/人,共计3.9万元;润丰村的肖金梅、马如刚等7人奖补2000元/人,共计1.4万元;郭玉萍、马晓花等3人奖补1000元/人,共计0.3万元。以上务工人员均符合奖补标准。
现将丰登镇2024年第二批务工就业奖励补贴名单予以公示,请群众监督。公示期为10天(2024年7月1日至
2024年7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丰登镇人民政府或金凤区乡村振兴局反映。
丰登镇人民政府 电话:0951-6079205
金凤区乡村振兴局 电话: 0951-5987126
附件:丰登镇2024年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员”监测对象第二批务工就业奖励补贴名单公示表
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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