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金凤区丰登镇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二期)
二、项目类别:产业发展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
五、项目实施单位: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
六、项目主管单位: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共建19座日光温室,其中跨度为12米的18座:长度分别为1座56米、2座67米、1座78米、1座83米、2座90米、2座95米、2座97米、1座99米、2座100米、3座103米、1座110米,总建筑面积约19600平方米;跨度为16米的1座,长度为75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8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给水、供电管网
八、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1179.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5.82万元,其他费用47.20万元,预备费56.1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九、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建设单位: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建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宁夏华岩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审查机构:宁夏路达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中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宁夏沐川检测有限公司
本项目自2025年3月21日开建设,2025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该项目中标金额1031.043230万元,结算审核定案金额990.099909万元,设计费9.0万元,监理费7.732824万元,勘察费3.5万元,审图费3.0万元,检测费2.9488万元。
十、项目评价
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金凤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立项、招投标等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聘请监理单位,加强质量监督,做好施工资料的整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2025年3月21日开工建设,2025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工程按期建设完成,质量合格。
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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