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丰登镇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形成资产(以下简称帮扶项目资产)移交管理、确权登记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委农办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函〔2021〕43号)文件要求,以及金凤区党委农办制定印发《金凤区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现将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共建19座日光温室,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给水、供电管网,概算总投资1179.17万元,财务决算金额1019.131533万元。
二、项目资产确权事项
(一)项目类型:经营性资产项目
(二)确权范围及内容:金凤区丰登镇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建成的温棚及配套设施
三、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时间
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
四、配合事项
(一)项目资产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需提供项目批复、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资料,配合现场勘验与权属界定。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需协助核实资产占用土地权属情况。
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金凤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3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