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204/2019-00144 文  号 银金黄东办发〔2019〕158号 生成日期 2019-11-12
发布机构 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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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新琇苑颐和城府荣锦苑 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补选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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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有效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规程(试行)》相关规定,现就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新琇苑颐和城府荣锦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出缺补选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补选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相关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因罢免、辞职、职务终止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应当进行补选。根据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实际,此次补选对象为2019年6月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后,增补到新琇苑颐和城府荣锦苑社区拟担任居委会委员的社区工作者。

二、时间安排

此次补选工作自2019年1112日开始,1127日前结束。选举日为2019年1122日。

三、补选方式

此次补选采取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的方式进行补选。

四、实施步骤

补选工作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持。

(一)准备阶段11月10日前完成

1.成立工作机构。街道成立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形成党工委领导下各站办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街道成立相应的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和协调补选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街道针对社区换届推迟及近期社区工作者辞职、卸任等人员流动性大、社区工作力量薄弱等实际,摸清社情民意,深入分析社区“两委”班子状况及影响补选的主要因素,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确保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选举之前。补选工作方案,于20191111日分别上报金凤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备案。

3.加强宣传培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掌握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补选的意义和目的,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法治观念,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必要时,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对社区“两委”班子进行培训,学习选举有关政策法规,熟悉相关政策要求和操作规程,提高选举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选举实施阶段(11月12日至11月22日

1.推荐确定候选人(11月14日前完成)

街道根据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缺额情况,以2019年6月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后,增补到新琇苑颐和城府荣锦苑社区拟担任居委会委员的社区工作者为推荐对象,以与应选人数相等的人数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初步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7天前进行公布。对拟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人选按照《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初审,并报组织部、民政局进行联合复审。

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3天前公布名单,同时公布选举方式、日期、地点,并上报镇(街道)补选工作领导小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在公共场所或明显位置,规范张贴有关材料,客观公正地向社区居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有条件的社区可组织正式候选人演讲,并解答居民或代表提出的问题。

2.投票选举(11月22日)

①设计和印制选票。补选选票设计参照换届选举样式,由居民委员会在镇(街道)补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选票样式,印制符合本社区及补选实际的选票。

选票印制后应当加盖公章并签封,在召开补选会议时,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当众启封。

②布置补选会场。参加补选的社区在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的现场设立1个投票箱。

       选举大会投票。选举大会是补选的主要投票方式,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并主持。程序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规程(试行)》第五章“投票选举”有关规定执行。

组织投票选举前,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提名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并经选举大会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唱票、计票等工作。居民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弃权票。居民代表自己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投票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应当当众开箱,公开唱票、计票。选举结果由居民委员会当场公布。

④选举有效性确认。参加选举的居民代表超过三分之二,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参加选举的过半数赞成票的始得当选。

⑤当选确认。居民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当选的居委会成员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颁发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社区居民委员会将选举结果上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27日前完成)

1.组织检查验收。街道补选领导小组要对社区补选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金凤区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社区补选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抽查验收。对未依法依规进行选举的,将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2.总结上报资料。补选工作完成后,街道于2019年1127日前分别向金凤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局上报补选结果及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选举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居委会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党组织书记必须认真履行本社区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街道党工委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协调好居委会补选各项工作。

(二)严密组织实施。街道按照金凤区整体部署,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补选工作。全面掌握2019年6月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后增补到社区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和拟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社区工作者情况,确保人人通过民主选举,依法依规进入到社区居委会班子。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落实各环节公示公告,畅通民主渠道。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严禁拉票贿选,严禁打招呼、说人情、疏关系,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补选工作。凡违反规定产生的选举结果,一律无效。

    (四)深入分析研究。补选工作结束后,街道和社区要结合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针对当前社区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认真分析原因,为今后改进和稳定社区工作者队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

20191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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