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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11MB1N86943M/2023-00009
  • 银金贺中办发〔2022〕6号
  • 金凤区贺兰山中路街道办事处
  • 贺兰山中路街道办事处
  • 有效
  • 2022年03月03日
贺兰山中路街道关于全面推进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通知
银金贺中办发〔2022〕6号
时间:2022年03月03日 来源:金凤区贺兰山中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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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山中路街道关于全面推进居民委员会

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通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各相关办(中心)、各基层医疗机构:

  为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筑牢基层公共卫生防护网、隔离墙,为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提供有力网底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和《金凤区卫生健康局、金凤区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金凤区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贺兰山中路街道实际,现就全面推进在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和金凤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平战结合”,以常态化疫情防控为重点,充分整合基层力量,推进居民委员会机构和能力建设,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全周期健康安全防护网,为实施健康金凤和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一)工作启动阶段。2022年2月24日--2022年3月3日。启动辖区贺兰山中路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20日。实现街道9个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设立全覆盖;

(三)工作推进阶段。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30日。初步建立起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

(四)效果评价阶段。2022年5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实现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居委会重大疫情应对、协调动员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完善工作体系

(一)完善组织架构。公共卫生委员会是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接受街道办事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指导,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主任原则上由居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居委会卫生委员和所在社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同志兼任;成员原则上应当包括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居民代表、楼(单元)长等,可优先推选具有医疗卫生工作特长或背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吸纳社区警务室、司法调解室以及社区各类组织、驻区单位代表、社区志愿者、家庭签约医生等为兼职委员,保证每个小区和社区网格都有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

(二)规范组建程序公共卫生委员会委员实行提名委任制,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初步人选,经相关部门按要求进行联合审查无异议,提交街道党工委批准同意,形成正式人选名单后由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将结果公开,上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公共卫生委员会任期与所在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委员会委员,要报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审批同意,并按照委员产生程序增补新任委员,办公场地设在居委会。

完善工作机制公共卫生委员会应充分发挥居民业主委员会、党群服务中心、居委会议事厅(板凳会)等形式多样的基层群众自治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协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教育引导居民树立健康意识,养成健康行为,定期协商解决居民健康需求和辖区内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充分联系和发动群众,完成新时期各项卫生健康工作任务。发生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由属地社区党组织统筹组织开展各项公共卫生应急工作。

(四)建立工作制度。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半年或年度工作会,每季度向居民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居民委员会至少每半年向街道办事处反馈一次工作情况。

  四、明确工作职责

居民公共卫生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协助街道办事处、卫生健康机构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宣传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相关知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测、“两癌”筛查等惠民政策,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二)发挥协调各方作用,在重大疫情防控中协调配合做好人员摸排、小区封闭封控管理、居家隔离对象监督管理、核酸采集、心理疏导、民众生活和健康需求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等工作。

(三)制定居委会公共卫生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协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做好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动员,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苗接种、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综合整治、卫生清理、殡葬管理监督、收集报告涉及疫情等卫生健康重要信息;

(四)组织发动群众,群团组织、经济和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开展爱国卫生、志愿服务等等活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五)完善辖区养老日间照料,做好辖区老龄政策宣传,推进辖区医养结合工作。

(六)做好辖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落实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工作。

(七)组织居民对卫生健康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健康需求和改进卫生健康服务的意见建议。

(八)协助完成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将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社区建设和基层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化资源整合和工作领导。街道卫健、民政、政法、卫生等业务专干要加强督促指导,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政策,积极推进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各社区要将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组成名单于3月20日前上报至街道卫健办。

(二)强化资源统筹。各社区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发挥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社区医生、卫生计生专干、健康指导员、签约家庭医生、社区志愿者等资源优势和作用,积极推进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依托智慧社区信息系统提高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强化指导培训。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街道和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骨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每年至少1次,要将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学习培训、重大疫情应对、组织协调、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细化量化,纳入星级和谐社区创建考核内容,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保障机制。各社区要充分保障公共卫生委员会办公场地、办公设施、运行经费。对公共卫生委员会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资金保障,将补助资金核拨至各基层医疗机构,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签订服务协议,通过考核服务数量与质量,以人均1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基层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兼职委员的,承担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量纳入其所在机构进行绩效考核。

附件:

1.贺兰山中路街道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领导小组;

2.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组成名单表样;

3.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职责;

  4.社区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各成员职责分工;

  卫健办联系人:陆洋  民政办联系人:刘宁  

  

  

                     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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