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街道办事处
规范简称:贺兰山中路街道
单位性质:政府派出机构
单位性质: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李阳
办公电话:0951-8525860
机构设置:街道内设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7个。其中,党政机构4个,事业单位3个。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办公地点: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金安家园南门向内100米
二、主要职责
(一)街道党工委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街道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街道党工委研究讨论后,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
3.领导街道办事处、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街道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街道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团结等工作。
7.贯彻执行党内法规所明确规定的职责。
8.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
2.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
3.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全面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
4.统筹协调区域发展。统筹做好企业服务、指导、引领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协同统计部门做好相关人口、经济等统计工作。
5.加强基层治理。统筹协调区域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加强基层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调、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指导抓好辖区居民委员会各项工作。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向上级党委、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6.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履行信访职责和平安法治工作。落实“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调解民间纠纷,基层治理预警研判,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及扫黑除恶的宣传教育。指导、支持和帮助居委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7.负责民生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依法下放的审批服务职责。落实人社、民政、残联、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科技、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落实特殊困难群体救助、老年人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社会福利工作;做好本辖区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及双拥工作;开展辖区物业监督管理,做好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定、小区公共收益监管工作。开展节水宣传、基础设施巡查工作。
8.负责生态环境工作。在法定权限内,落实河湖保护,开展水源地巡查,加强节能降碳,实施扬尘防控工作,巡查居民小区公共设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9.依法行使执法权。强化执法、法制审核职责,负责法定权限范围内的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街道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10.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及区委、区政府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11.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贺兰山中路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下列7个综合性办事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机要文电、信息、调研、保密、人大、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信息统计、公共节能、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街道财务管理、核算及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做好街居两级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负责街道效能目标管理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做好党建日常工作。承担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统战(民族)、人民武装、志愿服务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牵头督办各级党委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法定权限内,文化、体育、旅游、人口、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就业创业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法定权限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指挥辖区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统筹协调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负责法定权限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干部包保责任制;负责法定权限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开展环境保护检查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依法下放的审批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保、医保、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人员、高龄老人、孤儿、儿童福利、“三留守”、社会救灾救助等领域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服务工作;指导社区政务服务代办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综治中心。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开展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统筹政法、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员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街道管辖区域爱国卫生运动、垃圾分类、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管理工作,对背街小巷、无物业小区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无物业小区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居民区供水供暖供气的监督工作;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物业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拟订本级物业管理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辖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督促其依法履职;负责指导各社区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反映居民公用事业相关服务要求,协助公用服务下沉社区;负责小区基础设施领域相关项目的储备、实施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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