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粮食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2025 年夏粮小麦收购价格标准公告
广大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经纪人: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夏粮收购工作 ,确保夏粮收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依法保护种粮人合法权益,履行国有粮食收储主体责任,保障全区粮食安全,宁夏粮食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就2025年夏粮小麦收购工作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收购主体:宁夏粮食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二、收购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小麦种植户
三、收购原则:按质论价、优质优价
四、收购时间:新麦上市至2025年9月30日
五、收购价格及质量标准
(一)收购价格
收购价:一等1.33元/斤,容重≧790g/L;二等1.32元/斤,容重≧770g/L;三等1.31元/斤,容重≧750g/L。
(二)质量标准
收购小麦为2025年宁夏本地生产的红色硬质春小麦。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小麦GBl351-2023三等(含三等)以上标准要求,储存品质达到“宜存”要求,食品安全指标均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限量值要求 。
GB1351- 2023 小麦国家标准
等级 | 容重 (g/L) | 不完善粒(%)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
总量 | 其中:无机杂质 | |||||
1 | ≧790 | ≦6.0 | ≦1.0 | ≦0.5 | ≦13.0 | 正常 |
2 | ≧770 | |||||
3 | ≧750 | ≦6.0 |
(三)扣量比例:水分采取以国标(12.5%)为基准进行扣量,超出部分按照1 : 1.1 2扣量。 杂质采取以国标(1.0%)为基准进行扣量,超出部分按照1:1扣量。水分超13.0%拒收。 杂质超2.0%拒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收购:
容重<750g/L;硬度<60;不完善粒>8.0%,色泽、气味不正常;青稞、大麦等异种粮粒超0.5%,食品安全指标超过国一标准限量。
严禁区内、区外及新、陈混掺等情况。坚决杜绝“以陈顶新、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指标的粮源进入仓房。
五、资金结算支付方式
收购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将结算粮款通过银行转账至售 粮人银行卡(折)内(节假日顺延)。
六、收购工作守则
(一)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
(二)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
(三)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
(四)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
(五)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七、售粮须知
(一)粮食经纪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售粮时须提供自产证明(自产证明须加盖相应村委会公章,并且地址一致,复印件无效)相应土地承包合同,每个自产证最多限定销售小麦100吨,100吨以上的,必须提供自产证,承包合同或确权证,以上提供不了的,须到税务局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二)售粮人提供银行卡、开户行名称、银行行号,银行卡必须与售粮人为同一人。
(三)企业及大的粮食经纪人提供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户头销售小麦数量不受限,不须开具自产证明和提供 土地承包合同。
宁夏粮食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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