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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11010096739H/2025-00026
  • 金凤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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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5年07月11日
宁夏粮食集团发展有限公司2025 年夏粮小麦收购价格标准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11日 来源:金凤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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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粮食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夏粮小麦收购价格标准公告

广大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经纪人: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夏粮收购工作  ,确保夏粮收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依法保护种粮人合法权益,履行国有粮食收储主体责任,保障全区粮食安全,宁夏粮食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就2025年夏粮小麦收购工作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收购主体:宁夏粮食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二、收购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小麦种植户

三、收购原则:按质论价、优质优价

、收购时间:新麦上市至2025930

、收购价格及质量标准

(一)收购价格

收购价:一等1.33元/斤,容重790g/L二等1.32元/斤,容重770g/L三等1.31元/斤,容重750g/L。

(二)质量标准

收购小麦为2025年宁夏本地生产的红色硬质春小麦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小麦GBl351-2023三等(含三等上标准要求,储存品质达到“宜存要求,食品安全指标均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限量值要求  

GB1351- 2023 小麦国家标准

等级

容重

g/L

不完善粒(%)

杂质%

水分%

色泽、气味

总量

其中:无机杂质

1

790

6.0

1.0

0.5

13.0

正常

2

770

3

750

6.0

(三)扣量比例:水分采取以国标(12.5%)为基准进行扣,超出部分按照1 : 1.1 2  杂质采取以国标(1.0%)为基准进行扣,超出部分按照1:1扣。水分超13.0%拒收。 杂质超2.0%拒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收购:

容重<750g/L硬度<60不完善粒>8.0%色泽、气味不正常;青稞、大麦等异种粮粒超0.5%食品安全指标超过国一标准限量。

严禁区内、区外及新、陈混掺等情况。坚决杜绝以陈顶新、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指标的粮源进入仓房。

五、资金结算支付方式

收购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将结粮款通过银行转账至粮人银行卡(折)内(节假日顺延)。

六、收购工作守则

(一)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

(二)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

(三)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

(四)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

(五)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七、售粮须知

(一)粮食经纪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售粮时须提供自产证明自产证明须加盖相应村委会公章,并且地址一致,复印件无效相应土地承包合同,每个自产证最多限定销售小麦100吨,100吨以上的,必须提供自产证,承包合同或确权证,以上提供不了的,须到税务局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二)售粮人提供银行卡、开户行名称、银行行号,银行卡必须与售粮人为同一人。

(三)企业及大的粮食经纪人提供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户头销售小麦数量不受限,不须开具自产证明和提供  土地承包合同。

宁夏粮食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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