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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1010096739H/2023-0004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8-18
发布机构 金凤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金凤区粮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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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粮食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粮食安全领域风险防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有效监测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发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平稳,维护金凤区粮食安全与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银川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银川市粮食应急预案《银川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凤区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或超出政府处置能力需由金凤区政府应对的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储备、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应急状态。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协同应对,果断处置。

2组织体系

2.1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成立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粮食应急保障工作。

   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国网金凤供电公司负责同志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临时增加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

 2.1.1金凤区粮食保障应急指挥部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做好金凤区粮食应急保障工作。

2)做好粮食市场跟踪监测,根据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上

涨状况,判断粮食应急状态,向金凤区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应急措施的相关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金凤区粮食应急重大事项的决策,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相关部门、镇街落实粮食应急措施,并组织进行督导检查。

4)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应急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按相关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根据需要向银川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周边地区请求支援和帮助。

2.1.2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和改革局,由金凤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发展和改革局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同志兼任。办公室常设值班工作电话0951—8677050,传真电话0951—5044761。

1)监测和掌握金凤区粮食市场动态,根据应急状态下粮食市场动态,向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和方案。

2)根据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指示,联系协调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区域内粮食应急保障工作。

3)协调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在特殊情况下的粮食运输,掌握紧急调运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上报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4)落实应急工作中综合协调、相关文件起草上报、信息报送、会议承办和应急值守等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各项费用开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6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预案进行演练。

7)完成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金凤区粮食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根据指挥部安排,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适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媒体宣传报道指导管理,正确引导舆论。

区委网信办及时监测舆情信息上报指挥部。

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应急状态,可依据国家价格干预相关规定上报提请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粮食保障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体系建设;负责粮食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和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掌握粮油和物资市场价格动态,分析预测市场行情,提出预警意见;提出使用自治区储备粮油申请;完善成品粮应急保供网络建设。

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安排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运输,对粮食应急运输车辆给予优先通行保障。

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组织恢复粮食生产,确定粮食生产规模和品种,组织农用物资供应和技术指导;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粮食产量,促进产需基本平衡,防止粮食生产大起大落。

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负责组织协调辖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有序开展成品粮油进货、销售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和增加粮油市场供应,促进供需基本平衡;掌握粮油和物资市场价格动态,分析预测市场行情,提出预警意见同时提供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成品粮油供应相关信息。

卫生健康局:负责对粮食加工、销售中的卫生以及成品粮应急物资储存中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引发的粮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统计局会同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开展统计、监测与粮食保障应急工作相关的生产数据统计监测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应急粮食储备调拨、供应环节的治安秩序;依法处置因粮食供应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金凤分局负责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粮食市场及流通环节粮油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进行监管,对粮食加工、销售中食品安全和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协调做好粮食质量检验工作;联合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对重大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配合本辖区的粮食保障应急工作。

国网金凤供电公司确保粮油和应急物资采购、调运、供应等环节正常供电。

2.1.4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即:监测预警组、应急供应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处置组、信息宣传组、治安保障组。职责如下:

1监测预警组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市场监局金凤分局、统计局等组成。

主要职责: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情况,对粮食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进行定期监测和趋势分析;应急状态下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粮食市场价格实施日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提出并落实应急调控措施。

2应急供应组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财政局、市场监理局金凤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国网金凤电公司等组成。

主要职责:向银川市提出储备粮动用方案、调入计划和征用社会粮源建议;指导监督应急粮食储备企业、应急加工企业及时向供应网点运送应急成品粮;协调落实应急成品粮运输所需车辆和接运工作;依法查处囤积居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粮食应急加工、销售及成品粮储存质量的监督检查。

3应急保障组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财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等组成。

主要职责:落实粮食应急工作所需资金;落实应急粮食采购、动用、加工、运输所需资金;安排应急运输工具;负责组织运粮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畅通。

4善后处理组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财政局组成。

主要职责:审核应急成品粮购销价差、加工损耗、加工费用、

运输费用、供应费用并核拨;按照原计划规模及时补充已动用的

储备粮食,恢复原储备能力。

5信息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网信办、发展和改革局等组成。

主要职责:按照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发布的粮食应急信息和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6治安保障组由公安分局牵头,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等组成。

主要职责:维护粮食应急时期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防范和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预报预警

   3.1监测预报

    建立粮情和重要应急物资监测预警系统。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及时报告并发布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需求、价格、质量等信息。当粮食价格一周内涨幅超过10%并可能继续上涨时,执行日监测和报告制度,随时发出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供应量,控制价格上涨;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在区域内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选点设立重要物资监测点,对辖区重要物资供应、库存、价格实行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做到信息准确、及时、共享。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负责针对不同情况提出重要物资市场风险的办法、建议。在应急状态时,启动专报制度;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粮食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加强值守,密切跟踪应急事件发生发展情况,及时报告市粮食保障应急指挥部。要加强与应急管理局沟通联系,对可能需要调用的粮食的品种、数量及突发事件发生地或者附近地方储备库物资库存、交通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指令下达后应急物资高效、准确、及时调运。

4粮食应急状态和分级

4.1粮食应急状态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引起行政区域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地域范围内出现粮食脱销断档、供应中断、价格异常波动、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状态。

4.2粮食应急状态分级

粮食应急状态按其影响范围和程度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4.2.1一般粮食应急状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粮食应急状态:

1)辖区内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紧张;

2)金凤区人民政府认为需要以一般应急状态来对待的;

3)特殊情况需划为一般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4.2.2较大粮食应急状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粮食应急状态:

1)辖区及周边县(市)区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紧张;

  2)超出本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银川市人民政府认为需

要以较大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形;

3)特殊情况需划为较大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4.2.3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1)银川市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紧张;

2)在自治区内2个以上地级市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紧张;

3)银川市或2个以上地级市同一时期启动市级粮食应急

预案;

  4)超出银川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自治区党委、政府认

为需要以重大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形。

5)特殊情况需划为重大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4.2.4特别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1)银川市和2个以上地级市出现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

供应紧张;

2银川市和2个地级市同一时期启动市级粮食应急预案;

3)超出银川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自治区党委、政府认

为需要以特别重大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形;

4)特殊情况需划为特别重大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5监测预警

5.1市场监测预警

5.1.1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监测预警与分析,并按照区、市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5.2信息报告

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粮食市场出现异常情况后,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并分析金凤区粮食库存、市场走势,当预测市场可能达到应急级别时及时向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提前做好市场处置和预案的启动工作;对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级别时,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1)发生洪涝、地震、干旱以及其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

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

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

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其他引起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6应急响应分级和措施

6.1响应级别

根据粮食应急工作分级标准,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Ⅳ、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依次分别对应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应急状态。

6.2响应措施

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情况,应急响应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应对一般突发事件,启动Ⅳ级响应。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粮食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给予指导、协助。

应对较大突发事件,启动Ⅲ级响应。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粮食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金凤区政府协同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应对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分别启动Ⅱ级或Ⅰ级响应。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响应,金凤区政府协同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6.3先期处置

对一般级以上粮食应急突发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可能演化为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相关应急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6.4分级动用机制

6.4.1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如动用县(区)级成品粮油储备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确需动用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的,向银川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动用方案,报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6.4.2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如动用市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确需动用自治区级储备粮的,由市级人民政府向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动用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6.4.3 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时,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在自治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响应,金凤区政府协同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6.5发布信息

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粮食应急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分析研判,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加强舆论引导。信息发布应依法、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客观。应急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应急处置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6.6应急结束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向金凤区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实施本级粮食应急预案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逐步恢复正常秩序。

7恢复和重建

7.1善后处置

财政部门要及时核拨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相关费用,并做好账目审核监管工作,各应急响应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核销相关费用。

7.2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或调入等措施,充实粮食储备,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7.3总结评估

一般应急状态终止后,及时对粮食应急状态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报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形成专项报告报指挥部。

较大及以上应急状态终止后,由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金凤区粮食应急状态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报区委、区政府银川市粮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保障措施

8.1粮食储备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完善市、县粮食储备管理制度,配合银川市完成粮食临时储备10000吨成品粮储备规模不低于主城区常住人口15天的市场供应量

8.2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根据实际情况,对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进行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增加投入,加强粮食加工、供应和储运等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保障应急工作需要。

8.2.1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加工网络。根据粮食应急加工需

要,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确定粮食应急加工的品种和数量,选择一批靠近粮源及重点销售地区、交通便利、设施完善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大中型粮油加工企业,作为应急加工指定企业,承担应急粮食的加工任务。

    8.2.2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人口比较集中的社确保每3万人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点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根据城镇居民、当地驻军和城乡救济的需要,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销售和投放网络。选择认定一批信誉好的粮食零售网点、好粮油示范店、军粮供应网点以及连锁超市、商场等粮食零售企业和社会商业网点,报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与其签订委托协议。

8.2.3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网络。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应急配送中心的布局,科学规划,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储存地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应急粮食运输。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食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

8.2.4加强应急保障单位管理,与应急保障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粮食应急保障单位名单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粮食应急保障单位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加工和供应。

8.3资金与人员保障

结合实际,将粮食应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粮食应急工作所需资金。要统筹利用储备、加工等有关单位、企业人才资源,建立专业粮食应急保障队伍,加强人员和设施的配备建设。

8.4信息化保障

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现代物流信息等技术,加强粮食应急信息化建设,积极融入地方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发挥综合应急调度作用,在应急状态下实现重大信息统一发布、关键指令实时下达、多级组织协调联动、发展趋势科学预判。

8.5基础设施设备

组织人员定期对仓储、装卸、运输等粮食应急基础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更新和维护,确保应急状态下正常运转。应急状态下,各级粮食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粮食应急设施设备的抢修工作。

8.6通讯保障

建立通讯保障网络并及时更新,成员单位要提供准确的联络方式。发生粮食应急事件后,粮食应急工作指挥人员及成员要确保手机全天候畅通。

8.7培训与演练

加强对本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结合重特大突发事件情景构建,定期开展跨部门、跨地区综合应急演练,重点演练应急指挥、响应机制、协调联动、综合保障等工作。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粮食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9附则

9.1奖励与责任

9.1.1按照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有关规定,对在粮食应急保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9.1.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相应责任。

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2)在粮食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

3)拒不执行粮食应急指令,指定加工企业和供应网点不接受粮食加工和供应任务的,不按指定供应方式供应或擅自提价的。

4)有特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

5)粮食经营企业的库存量未达到规定水平,影响应急使用的。

6)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9.2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完善本级粮食应急预案,并根据社会发展和应急演练时发现的问题、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级预案。

9.3预案解释

9.3.1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3.2本预案由金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金凤区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

          2.粮食应急突发事件响应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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