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辖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突发状况下粮油供应平稳有序。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粮食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银川市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面向辖区粮油储备加工企业印发《关于申报金凤区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的通知》。经企业自主申报,金凤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宁夏广玉面粉有限公司(小麦粉加工企业)作为金凤区粮食应急保障中心。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及时向我局反馈。
监督电话:0951-8238969
特此公示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