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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1010097053G/2023-0001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4-24
发布机构 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部门 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金凤区住建交通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生活区临时用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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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当前,正值建筑领域施工高峰期,同时也是火灾高发季节,影响施工安全因素增多。为全面加强“五一”期间金凤区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深刻吸取金凤区玉庭华府项目建筑工地“4.19”火灾事故教训,积极预防和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金凤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环境稳定有序,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工地生活区临时用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人员安排

专项检查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8日

专项检查部门:金凤区住建交通局安全生产办公室、金凤区应急管理局、金凤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专项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专项检查内容

此次安全专项检查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建筑工地生活区和办公区临时用房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严查违规使用易燃材料搭建生活区、生活区内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电源、阻碍消防通道、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

(二)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生活区域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制定本单位消防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定期对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使工人懂得安全用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与作业区分开,并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将食堂和宿舍设在同一工棚内。临时用房应采用不燃或阻燃型夹心彩钢板等防火材料。

4.生活区职工宿舍必须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

5.生活区域和施工现场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且消防器材等必须合理布置,做到使用便捷。

6.生活区域内,应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严禁消防通道堆放物资,职工宿舍防盗窗必须拆除,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7.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等用电设备,人员离开必须关闭电源。

8.职工宿舍及食堂操作间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严禁随意挪用、损坏灭火器材。

9.生活区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对消防安全、消防器材、环境卫生等进行检查,建立巡查整改台账。

三、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活区消防安全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自觉主动行动起来,切实抓好生活区消防安全的整治行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责任到位。各企业要把工作任务细化到人,把责任落实到人,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带班检查等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施工安全及生活区消防安全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

(三)整改到位。各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施台账化管理,即查即改,边查边改,逐一整改销号,台账留存工地现场备查。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报告制度,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拒不停工等情形,要及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监管到位。专项检查小组人员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全面检查施工工地生活区每一环节的安全隐患,对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实行闭环管理,对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问题要随查随处。

  


                         银川市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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